第十章 這酒,這詩,都是李秋做的?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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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他們發問,李秋微笑著給他們解釋,“這道菜,乃是採用上好的羔羊肉,先用竹籤串制,而後又在上品竹炭上烤制而成。”
“當然了,在烤制的過程中,也使用了我獨家的精鹽、各種調料。”
“這道菜的名字呢,就叫與子同袍吧。”
魏徵此時微微搖頭讚歎,“豈曰無衣,與子同袍。王於興師,修我戈矛。與子同仇。”
“這是詩經裡的詩句。”
“你這道菜品,每七塊肉塊就共用一根竹籤,以此詩句命名,也是貼切。”
王珪:“與子同袍,西北望,齊射天狼,此酒此詩,何其壯哉!”
馮立此時也是哈哈大笑,“與子同袍這菜,射天狼這酒,我大愛!”
“這數月以來,我就從未像今天這般痛快過。”
“不行,今晚我一定要不醉不歸!”
……
當天,馮立還真就喝醉了,是被馬車送回去的。
像魏徵、王珪、韋挺三個,雖說沒像馮立那般,但也都有些醉意熏熏。
在臨走時,李秋還每人送了一罈酒,帶回去。
然後很快,意料之中的,這射天狼的酒和詩,飛速就在長安上層圈子內傳播開來。
雖說魏徵、王珪他們幾個是隱太子舊部,表面上很多人還同他們刻意保持著距離。
但是在私下,他們的至交好友,或是親戚,還是不少的。
在大唐那個時代,戰亂不斷,就算是上層建築的人,也沒有太多聊以為樂的專案。
所以好酒,在那個時代,可是了不得的東西。
幾乎在他們聚會的第二天,第三天,就有各層的貴族、官員、將領,來到李秋的小館一探究竟。
對於這些人,李秋也是非常的客氣和熱情。
無論是誰,來者既客,都免費送一小盅射天狼送給他品嚐。
在嘗過了這酒之後,果然是如傳言中的那般,甚至是比之前傳說中的還要美味。
這種真正的難得的好東西又怎能錯過?!
不過下一刻,就在眾人群情激動之時,就被李秋擺出來的這酒的價格嚇住了。
在當時,市面上最好的酒,女兒紅的價格,是一斗300文。
唐朝的一斗,大概合2000毫升,4斤酒的樣子。
而李秋擺出來的價格,一斗萬文!
即一萬枚銅錢,合計10兩銀子。
直接就貴了30倍還要多。
前面也說過,唐朝的物價極低,一斗米,125斤米,也才僅僅是5文錢。
如今李秋這射天狼的價格,可是絕對的天價啊!
在看到了這驚人的價格後,大多數人還是悻悻的退卻了,選擇繼續觀望。
當然也有不差錢的貴族、士族,買了一斗酒,幾斗酒回去嚐嚐。
但無論如何,都不影響射天狼這酒的名氣,快速在長安城中傳播開來。
……
夜裡,皇宮承慶殿內,依舊是燈火通明。
李世民與幾位重臣,還在連夜分析、商討著軍情。
現如今,涇州的李藝謀反還沒平定,突厥的頡利就率軍侵擾了朔州,洗劫一空,還擄走了城中百姓五千多人。
而且,他們的這次侵擾,擺明了就是在試探大唐的虛實,為接下來的舉兵南下做一次試探。
相對於涇州李藝的謀反,李世民心中更加憂愁和忌憚的,還是突厥的頡利,以及他手中的二十萬鐵騎。
就在李世民討論完軍事,頭疼腦漲,獨自休息會兒之時,長孫無忌帶著一小壇酒走了進來。
“輔機?”
“你怎麼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