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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御子柴面不改色地承受著三條的視線。
「為了證明此點,我提出辯四號證物。由於這是開庭前一刻才準備好的證物,因此來不及提前呈交。」
法警將御子柴帶來的a4尺寸紙張放在法官席及岬的面前。
這傢伙又玩這種奇襲戰術。岬不耐煩地低頭望向手中的辯四號證物。那是津田亞季子及倫子的病歷表影印件。
「這是被告的家人在案發前的醫療紀錄。她們母女都接受了在該區開業的友井醫師診療。」
亞季子露出詫異的神情。顯然御子柴在提出這份證物前,並沒有告知她。
「診療期間為平成二十一年十月至二十三年一月,前後大約一年三個月的時間。請各位注意這上頭的日期及診療內容。正如各位所見,被告共有五次診療紀錄,次女倫子有兩次。診療內容都是外傷醫治,雖然受傷位置涵蓋臉頰、肩膀、腰間、小腿等各部位,但受傷型別是清一色的撞擊傷。我想在此根據這份證物,對被告提出詢問。」
御子柴轉身面對亞季子。亞季子嚇得縮起了身子。
岬看見這一幕,心下登時大感狐疑。難道連委託人,也將御子柴當成了敵人?
「這前後多達七次的外傷,長則三星期痊癒,短則五天痊癒,受傷型別全都是會留下瘀青的撞擊傷。請問被告,這都是被害人伸吾的暴力行為所造成的結果嗎?」
「……是的。」
原來如此,御子柴想以這樣的方式來證明。
岬心中已有了底。
「這些撞擊傷有的只傷及皮肉,有的卻損及筋骨。三星期才能痊癒的傷,已不能算是小傷了。以最單純的方式來計算,平均每兩個月,妳們就會遭受一次暴力攻擊。」
御子柴重新轉頭面對三條。
「這已經算是恆常性的暴力行為了。在上一次開庭時,檢方說被告在案發前一刻並沒有遭受暴力攻擊,因此否定了急迫性的侵害,但是被告與孩子們長期處在這種恆常性的暴力行為下,內心一定隨時充滿了恐懼。」
「審判長!」岬迅速舉手。「辯護人企圖將推測扭曲為事實。」
「這不是推測。任何暴力行為,都會在身心留下嚴重創傷。除非完全消除記憶,否則這個記憶就會化為恐懼。」
「辯護人,請繼續。」三條審判長說。
「既然隨時處在恐懼之中,就算在前一刻並沒有遭受暴力攻擊,被告為了保護自己及孩子而起身反抗被害人,還是符合急迫性之侵害的要件。被告使用了小刀,這點的確是事實,但是反過來想,假如被告赤手空拳與被害人對峙,難道能贏得了被害人嗎?被告是一名弱女子,使用武器只是不得已的決定。」
「審判長!」
「檢察官,請說。」
「辯護人如今的言論,只是刻意誤導。」岬舉起病歷表影印件,展開反擊。「根據病歷表上的記載,最後一次就診是一月十二日。但是本案發生在五月五日,距離被告最後一次遭受攻擊已過了四個月。辯護人說被告隨時處在恐懼之中,但既然中間有四個月的空窗期,這論點是否能成立實在有待商榷。因此我認為辯護人主張這是具備急迫性之侵害要件的正當防衛,只是在強詞奪理而已。」
岬一邊反駁,一邊觀察御子柴的神情。果然不出所料,御子柴依然是一臉泰然自若的神情。不知他只是在咬牙苦撐,還是這種程度的反駁早在他的預期之中?
四個月的空窗期是否仍對被告造成威脅,恐怕無法以單純的「是」或「否」來下結論。亞季子的情況是否符合正當防衛中的急迫性之侵害要件,主要還是在於站在客觀立場上如何判斷的問題。不過就岬看來,自己的反駁至少成功抵銷了御子柴的論點力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