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部分 (第3/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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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沒他家的一子一女有出息!至少她家的孩子,都家庭工作兩順利。
氣得老媽一力逼著兩姐妹相親,大有不把她們嫁掉誓不罷休的氣概。
林之知早就想好怎麼應對老媽,說起來她的表面條件是不好,長得平常,又戴眼鏡,人胖,年齡也超過三十了,看外表就不怎麼樣,再加上她習慣了夜深人靜時碼字,生理習性日夜顛倒,相親定在白天她根本起不來,遲到是常有的事情。
那些喜歡拉線作媒的婆婆媽媽們,得到兩姐妹的資料後,火力自然就集中在條件更好的妹妹身上。
妹妹因工作需要,一向打扮得不失禮,身材更是經常和同事去練瑜伽保持得好,雖然也近視,但沒遺傳到老爸的散光,配了無形眼鏡帶,長相也集中了父母的優點,年齡正好又是最適齡的二十七歲,工作又穩定,算得上婆婆媽媽眼裡的好媳婦人選了。
正因為她條件不錯,相親宴是一場又一場,遇到的極品也越來越多,多到什麼程度呢,多到林之知那年在網上新開了篇相親記的文,寫足一百萬字,受到熱烈追捧,給她帶來一筆收入的同時,她的筆名也終於被讀者記住了。
後來妹妹實在被弄得厭煩了,沒辦法,父母都是普通工人,朋友同事之類的也就是這個階層,介紹的人選也脫離不了這些範圍,她藉著在大學圖書館的便利,花了一年心思找關係加苦讀,考了個在讀碩士。
若說林家父母有什麼好,就是他們的觀念中,讀書是大事,當妹妹考上碩士之後,相親馬上停止了,被妹妹又逃過三年。
這三年裡,每天呆在家裡碼字的林之知就苦了,耳朵裡不停地接收著諸如“不爭氣啊”“沒工作沒家庭”之類的話,都是鄰里之間對她的評價。
老媽在小區裡聽到別人的誹議,就搬過來批評她。
煩得林之知幾乎考慮搬出去住,問題是父母年紀都大了,身體也不太好,小妹工作學業又忙碌起來,不象以前每隔一天就呆在家裡休息一天,她還真不敢亂動。
總算,一年前,也就是妹妹拿到碩士文憑後幾個月,隔壁人家原來說嫁得好的女兒抱著一歲的女兒回了孃家住,因為生了女兒,夫家公婆給了她臉色看,連孩子都不幫她帶,老公外面好象又有了人,弄得她只好回孃家,準備離婚。
但是她一回孃家就糟了,家裡房子本來只兩室一廳,老夫婦住一間,他們兒子夫婦住一間,女兒擠進來,還要帶個孫女,就住不開了。
本來兒子媳婦都準備要小孩了,這麼一來,根本沒辦法考慮這件事。連原來準備好給孫子留著的教育基金,都被外孫女花了去。
時間一長,就開始吵架,媳婦和婆婆吵,女兒和嫂嫂吵,父母更是頭痛,兒子乾脆申請外調不著家了,再加上小孩子的哭鬧,弄得家宅不寧。
這麼一來,林家父母倒是嚇了一跳,在小區裡婆婆媽媽們的嘴裡弄明白前情後事之後,倒是真不敢再逼女兒結婚了。
萬一弄到後來也鬧出個婆媳不和,女兒離婚,抱著孩子回家讓老人養的事情,象他們這樣收入有限不懂得投機找外財的人家,才真是叫命苦呢。
“媽,我去倒垃圾,順便散步,要帶點什麼東西回來嗎?”林之知拎起老媽紮好的垃圾袋,摸摸口袋裡的零錢與鑰匙,問道。
老媽搖搖頭,“我是沒啥要帶,小妹不是叫你幫她買只u盤嗎?還有,別買啥零食,你已經夠胖了,越吃越胖,錢省著點用,也不知道將來你老了怎麼辦……”
林之知翻了個白眼,她晚上碼字要到凌晨四五點,不準備點吃食,半夜肚子肯定要餓,會影響她工作效率的。
只當老媽在唱經,拎著垃圾袋走出門去。
林家住的是六層房子的第四層,吵架的那家人更靠近樓梯口,同一層樓的其他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