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這旗袍的開叉有點兒高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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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裡暗暗發誓:這會是他這輩子最後一次從家裡拿錢。
他確實做到了。
第二個高光時刻,也是他認為的,他人生最重要的轉折點,讓他徹底從一個農村裡走出來的窮小子,搖身一變,成為了社會的“上等人”。
他娶到了陸豐集團董事長的千金——王幗卿。
那一年,他拿到了一等獎學金,被選入校隊,代表學校參加全球大學生創業比賽。這次的比賽,他所在的團隊雖然沒有拔得頭籌,但他卻收穫了王幗卿的青眼。
王幗卿長得說不上傾國傾城,卻自帶一種古典美人、大家閨秀的氛圍感。作為豪門獨生女,在物質和精神上都是被富養著長大的,這讓她的身上天然地有一種不受力的鬆弛感,這種鬆弛感讓鄭曉東覺得新鮮極了。
從小到大,他身邊的人,包括父母、親戚、鄉親,沒有一個不是抿緊了嘴唇,皺緊了眉頭在生活裡刨食的。
其實,直到現在,他也沒想明白,這個從小要風得風,要雨得雨的王家大小姐,怎麼會看上他這個一無所有的窮小子,甚至還不顧家人的反對,不惜以命相逼,也要嫁給他。
他記得新婚之夜,美人在懷,溫存之後,他問她為什麼會愛上自己。王幗卿將頭在他懷裡蹭了蹭,眨巴著眼睛,看著他說:“我也說不清楚,就是覺得,你和我從小到大見過的那些男人,都不一樣。”
鄭曉東沒說話,心裡卻忍不住想:這不是廢話嗎!
她從小接觸的,都是生長在富貴溫柔鄉里,錦衣玉食的公子哥兒,和他當然是雲泥之別。
新婚後的第一個春節,他帶著王幗卿,坐上了老丈人的賓利,司機開車送他們回村祭祖。
村裡,幾乎所有人都嚥下了羨慕又嫉妒的口水,搖著頭、跺著腳地感慨:鄭家那個小子,這回算是揪著龍尾巴上天了。
當天夜裡,他一個人站在老家的院子裡,目光掃過這方天地的每一寸,每一個角落,對這個生於斯長於斯的地方,不由得生出幾分留戀來。
不過,也就是那一瞬間的事兒。他心裡清楚地知道,這將是他最後一次站在這裡。
第二天,他給家裡留下十萬塊錢,然後帶著他的媳婦,頭也不回地坐上了車。
認識謝雨蒙,在鄭曉東看來,是老天爺對他的厚待和補償。
大戶人家的贅婿不是那麼好當的。
人前人後,他都要殫精竭慮,苦心孤詣地塑造好丈夫、好女婿人設,在王家那裡換來更多的信任。
因為信任就等於資源。有了這些,他才算是真正在上流社會立穩了腳跟。
當新鮮感過去之後,兩人之間的差距漸漸顯露出來,摩擦日漸增多。好在鄭曉東懂得做小伏低,情緒價值直接拉滿。
有的時候,連他自己都詫異於自己渾然天成的委曲求全和刻意的放低姿態。似乎習慣了壓抑自己,就更擅長陪笑臉、說軟話,也就越來越不在乎別人的生硬和盛氣凌人。彎彎膝蓋,就能換來不少好處,又不少塊肉,何樂而不為呢?
但是和謝雨蒙在一起的時候不一樣。
在這個涉世未深的小姑娘眼裡,他才是高高在上的那一個。
他迷戀她青春美好的身體帶給自己久違了的興奮和顫慄,更沉醉於她的仰視和崇拜。
鄭曉東覺得,這是自己這麼多年來謹小慎微、苦心經營之後獲得的回報,更何況,在他的認知裡,哪個成功的男人身邊,沒有一個,甚至是幾個紅顏知己呢?
他享受著這樣迷醉的生活,以為自己的福氣還在後頭!直到不久前……
然後,他就接到了一個叫杜雨的私家偵探的電話。
鄭曉東的眉頭皺了一下,眼底掠過明顯的嫌惡和不安。
不惜一切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