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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紹一直對他迷之自信感到迷惑,但也不忍心打擊他。
「打啊,生命在於運動。」杜澤聽到簡紹問時說。
「哥幾個,快走,等一會兒籃球場上人就該多了!」班裡另幾個打籃球的人吆喝著。
簡紹搓搓臉,清醒了一下,站起來轉戰去籃球場。
夏柯勾著簡紹的肩,杜澤拿著籃球,和那幾個小夥子一起從教室後門走出,打打鬧鬧,讓人覺得青春這就是青春本來的樣子。
作者有話要說: 簡紹以前是真暴躁崽!
新文,第一天雙更!
謝謝各位觀看,麼麼噠
☆、簡小勺
高二的學生生活還不算太忙碌,但也一天天的在溜走,抓都抓不住。
簡紹每個星期雷打不動的一個專案就是去外婆家前的那條小街去吃一碗餛飩。
店的名字叫「七里香」,不知道的還以為是買酒的。
當時簡媽媽太忙把他放在外婆家的時候,每個星期都會帶著他吃一碗餛飩。即使他們去世了,簡紹的這個習慣也一直延續到現在。
「哎,小勺來了,先坐著,現在就給你下。」賣餛飩的張姨看到簡紹的時候趕忙說。
這家餛飩店開了很多年了,開店的夫妻張姨他們可以說是看著簡紹長大的。
每次聽到他們叫自己小勺,簡紹就感覺滿頭黑線。
自己小時候身體不好,老是生病,老人們又一直相信賤名好養活,他姥爺就給他起了個小名,就按照他名字的諧音叫了個小勺。
雖然簡紹不喜歡這個名字,但比起想到就內心一顫的饅頭狗蛋兒,還是顫抖著接受了這個。
「好,謝謝張姨。」簡紹答道。
小店面積不大,但勝在實惠味道又正,所以客流量不少。
現在是週末,下午五點一刻,店裡還沒開始上人,只有零星的幾個顧客。
簡紹環顧四周的時候,眼神頓了頓,看到一個背影:黑衣,運動鞋。
讓簡紹眼神頓的原因也簡單:鞋。
鞋的款式很簡單,整體就是黑色,暗紅色交錯。
但自己沒買到的鞋,看到穿別人身上,過過眼癮也是可以的。
這雙鞋是自己比較喜歡的一個品牌,當時十週年的紀念款,限量版,簡紹買的時候已經沒了。
簡紹雖然喜歡鞋,但不是鞋控,沒買到看見瞅兩眼這事兒也就過去了。
再說這鞋這哥們穿上就感覺就是給他設計的,光背影就能感受到,一個字:酷。
那簡紹就更沒什麼不舒服了。
俗話說美人配美酒,帥哥配好鞋。古人誠不欺我。
簡紹雖然面上不動聲色,其實心裡對著黑衣帥哥吹了個口哨。
口哨剛吹一半,就看到黑衣帥哥吃完餛飩,轉身了,簡紹沒來得及收回視線,就大大方方的對視了一下。
不知道是不是簡紹錯覺,感覺對面帥哥在看到他的時候怔了一下。
隨後轉開視線,帶上了黑色口罩,看著還有些慌張,付錢走了。
簡紹嘖了一聲,確實是個酷哥,頭髮不長,但看著挺軟。
如果簡紹沒看錯的話,酷哥有雙杏眼,但左眼眼尾還有顆痣。
老人常說眼尾的都是淚痣,命不好。但簡紹無神論者,對這些聽聽就過去了,覺得不能因為某個特徵就定義別人整個人生,對那些人太不公平了些。
而且酷哥眼睛挺好看,但看著也忒冷了些,拒人於千里之外。
簡紹嘆了口氣,長的是自己喜歡的型別,就是太冷了,追不起,那哥們一看就是惹不起的。
以簡紹十來年打架的經驗,那一看就是練過的,打架不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