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宗教裁判所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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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後皆有宗教裁判所活動。
公元220年,教皇洪諾留三世認為地方主教鎮壓異端不力,
通令建立直屬教皇的‘宗教裁判所’或‘宗教法庭’。
於是宗教裁判所就成立了。,
宗教裁判所一般設在修道院內,審訊秘密進行。
宗教裁判所所制訂的審訊條例:有兩人作證,控告便能成立。
證人如果撤回證詞,就按異端同謀犯處理,被告如不認罪,可用刑。
被告不僅自己認罪,還須檢舉同案犯和異端嫌疑犯。
為異端辯護者應受罰絕。
被告認罪之後,如果翻案,按異端處理。
被判為異端者,沒收其全部財產。
宗教裁判所前後共經歷約500年。
西班牙宗教裁判所歷史較久,兇殘恐怖較著,不僅用來鎮壓異端,並用來迫害阿拉伯人和猶太人。
15世紀以後,西班牙的宗教裁判所最為殘暴,僅1483年至1820年,判處的異端分子達38萬多人,被火刑處死的達10萬餘人。
而僅僅在年間,被火刑處死的達8800人,受懲處者有人年間,受迫害者達30餘萬人,其中三分之一被判處火刑。
到了16世紀中葉,教皇在羅馬建立最高異端裁判所。
不過因為各國以皇家等貴族勢力和宗教勢力之間在18世紀、19世紀的一次次碰撞中各有勝負,
於是為了安定,他們選擇了妥協,各國開始實行政教分離。
西歐各國宗教裁判所先後被撤銷。
而西班牙是當時最後撤銷的國家。
自從羅馬人統治時期開始就確立了天主教國家的地位。
公元八世紀至公元十二世紀的“再征服”戰爭,
最後終於將阿拉伯人趕出半島之後,而以此同時,天主教就順勢的完全控制了整個西班牙。
到了中世紀,西班牙“宗教裁判所”橫行整個歐洲,濫施酷刑,捕殺異端,上至王公大臣,下至平民百姓無不談虎色變。
甚至是跨國行動。
在歐洲宗教改革時期西班牙成為西歐各國的眼中釘。
十八世紀以後,教會和世俗力量之間的矛盾不斷激化,
阿方索的老祖母,就因為和當時的教宗關係親密的原因,
據說他是她以前的教父,因此他們互相利用的一起掌握了宗教裁判所的實權,所以西班牙的集權的君主就誕生了。
而當時反教權運動日益高漲,教會勢力逐漸衰敗,
因此他的祖母伊薩貝拉二世也跟著被信徒們拋棄了逃到了法國。
就算因為總教材裁判所的原因讓信徒們對教廷有些失望,
但是,目前仍有90%以上的西班牙人信奉天主教,其餘也有新教徒、猶太教徒和伊斯蘭教徒。
現在西班牙全境分14個教區,其中托萊多教區是最大也是最重要的一個。
托萊多主教從哥特時期以來就是西班牙的紅衣主教。
天主教的影響更多地表現在西班牙人的日常生活中。
像其他天主教徒一樣,西班牙人一生中最重要的時刻都是在教堂中度過的:
出生後的洗禮,第一次領聖餐,婚禮和死後的葬禮。
西班牙節日眾多,有一個原因就是每一個城市、每一個村子、每一種職業都有一個聖徒作為守護神。
每到聖徒生日的時候,這個城市或者行業公會就要舉行大彌撒和宗教wu遮大會。另外,每一個教徒也都有自己的守護神,
不僅要過自己的生日,也要過聖徒的生日,稱作“diadelsanto”。
西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