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被重生女主炮灰的小知青(12)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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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星期以後,溫大山和周曉麗的判決就出來了,溫大山被判5年,周曉麗只有一年。
判決的理由是:溫大山和周曉麗對寧安的所作所為介於公私之間,而且,溫週二人也退還了所佔資金,還賠了錢,算是付出了一定的代價,又有家庭因素在,尚且沒有造成實質性的惡果,判個一年就行了。
事實上,如果不是因為陳寧安是烈士子女,而且這其中還涉及到了政府發給她的撫養費被侵佔的事,如果單單是父母偏心的問題,法院是不可能管的。
溫大山之所以判5年,主要是因為盜竊罪。
考慮到鄭局長在公訴意見中所提出的,為了避免這件事影響到烈士子女的未來,對於周曉麗的判決沒有算成是刑事案件,沒有給她留案底,也沒有讓她去勞改農場。而是把她交給了街道辦勞動組,讓她從事為期一年的義務勞動,由街道辦給她安排任務並進行監督,每月向法院彙報一次情況。
如果她表現不好,再送到勞改農場去。
對外,就說是考慮到家裡還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撫養,政府對她網開一面,讓她就近進行勞動改造。
判決出來之後,溫大山被送往勞改農場,周曉麗被送回了家。
本來,溫大山是不想把那張存單給周曉麗的,但是架不住周曉麗知道他有錢,付完給寧安的賠償,他還應該有1440。
分別之前,她跟溫大山討要這筆錢,沒有錢她怎麼活?
當著公安的面,溫大山也不能撒謊說自己沒有,只好把那張存單拿了出來。
“怎麼只有720?”
“慶軍和慶建一人一半。另一張已經給慶軍了。”
周曉麗和他共同生活了那麼多年,對他可以說是非常瞭解,很快就想清楚了他這麼做的原因。
她冷笑道:“你可真會算計。我要是不問你要,你是不是就打算帶著這筆錢走,讓我們娘倆喝西北風去!”
溫大山說:“我給慶軍的錢是讓他們三個一起花的,我叮囑過他好好照顧弟弟妹妹。這筆錢我是想留著,等我回來還不知道變成什麼樣了,我一分錢沒有能行嗎?而且,我也是為了給慶建留條路。現在你不用去勞改農場,就在慶建身邊待著,你難道還不能養活一個孩子嗎?我都不指望你關照慶軍和慶雲了。”
周曉麗:“……你叮囑過有什麼用,溫慶軍不會照顧慶建的。我雖然不用去農場,也要勞改一年,這一年我沒有一分錢收入,你覺得溫慶軍會養活我嗎?之前家裡剩下的錢,還有你給他的錢,他肯定都把在自己手裡,我和慶建什麼都沒有。”
溫大山知道她說的有道理,但是他不能認。
“慶軍不是這樣的人,他是個好孩子,就算不照顧你,也會好好照顧弟弟的。”
他又說:“我雖然拿著存單,但是我沒有戶口本,根本就取不了錢,等我回來,這筆錢還是咱們家人一起花,我會算計,也是為了咱們這個家。”
周曉麗說:“說的比唱的還好聽,可是我不信。溫大山,你只想了你自己,還想了你的大兒子和女兒,你沒有為我想,也沒有真的為慶建想。”
溫大山還想說什麼,周曉麗就跟他說:“溫大山,咱們離婚吧。經過這件事,我也算看透你了。要不是你一直在背後慫恿使壞,我不會那樣對寧安,也就沒有今天的事了。我要和你離婚,以後改邪歸正,重新做人。”
溫大山:“……你剛拿了我的錢就要跟我離婚?”
周曉麗:“家庭存款本來就是一人一半。你的一半給了溫慶軍,我和慶建拿這一半。很公平。我拿的是我的錢,不是你的。這些年,我的工資和你差不多,但是我花的可比你少多了,說起來,還是我吃虧了。”
溫大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