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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不同的人還帶特技。
原來遊戲裡和影視劇裡,沒有詳細提及的,關於穿越客手下的吃喝拉撒還有婚喪嫁娶等問題,是極為現實的,擺在自己面前的亟待解決的!
“十八歲之前,若請假超過七日,將自動被莊園開除!永不錄用!”“孕婦低於二十,不得做活掙工分!”仔細想了一下,李南頒佈了新的命令。
作為半個唐朝人,李南自然不會傻傻地去給莊裡的唐人科普什麼十八歲之後才能結婚之類的事情,並且學著穿越前輩,嚴禁莊裡的女子過了十八才能結婚。
這都是扯蛋,在這個過了十五歲不結婚就要罰600錢的唐朝,你去給他們講優生優育?或者嚴禁他們十八之前不能那啥生孩子?別人把你當做怪人不說,被人知道了,一個破壞大唐刑法,意圖攻擊大唐的丁口婚姻制度,攻擊女子十四而婚的一貫傳統,試圖用歪理邪說汙衊攻擊聖人教訓,用心何其毒也的帽子扣在你身上,你怕不是脫層皮。
堵不如疏,因勢利導嘛。李南靈機一動,於是規定了十八歲之前不能連續請七天假和不招低於二十歲的孕婦的命令——這兩項放在後世得讓人告得底褲都沒了的奇怪規矩,在此時反而更容易達到李南的目的。
李南堅信,如果莊園內的工分價值足夠誘人,在利益的引誘下,害怕失去這份收入的少女和她們的阿孃們,就會因為怕休產假或者懷孕丟工作,在十八歲或者二十歲之前,抱著寧願罰錢也不願丟掉工作的心態不結婚,不懷孕。
用利益驅使手下人用腳投票,李南覺得自己管理水平總算有了長進。
一念及此,美滋滋地李南還透過精精兒,蕭寧氏等等放出謠言,說是女子滿十八之後生出的孩子,天生就更強壯,更聰明,便於莊內“躍躍欲試”的少年少女們警醒。
當然,李南不知道的是,在這個謠言傳開之前,李南看上了某個女工卻被某個少年橫刀奪愛,李南一怒之下棒打鴛鴦,將其扔到水裡的謠言以一種極快地的速度在莊園裡傳了開來。
當事人少女與有榮焉,立刻託人告訴那個少年你是個好人咱們不合適云云,那個被扔到的水裡的少年則心傷不已,之後好幾天看到李南的背影都躲,晚上獨自對月發呆。
而女工中最為出挑的蕭彩娘,最近她的脾氣又大了。
拋開青春期少年少女各自的小兒女心思不談,李南還準備在每天晚上,開展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促生產趕進度”的大加班運動。
我就不信,讓你們一個個都累得下班後手指頭不想動一下,你們還有心情談戀愛??如同所有黑心的資本家一樣,李南為了榨乾莊內員工的剩餘價值也是操碎了心,就差半夜跑到雞窩裡叫…不,雞叫了!
如果不是李南還有這麼多煩心事的話,李南也不願意這樣設計莊內的人。
讓他們吃飽穿暖,用勞動換來金錢之餘,還能談談愛情,組成家庭,孩子還能在南音莊園子弟私塾學個語文數學什麼的,李南也是極為願意的。
但是現在不是沒有那個時間,也沒有那個精力來慢慢經營麼?比起長安傳來的訊息,莊園的人野合早婚這些事,簡直就不值一提。
李南那天之所以一口氣召回了散落在各地的地府七十六司的人,前往長安待命,實在是因為這兩個月朝堂的變化之速,著實讓李南覺得有些措手不及。
“景龍元年春,正月庚戌,制以突厥默啜寇邊,命內外官各進平突厥之策。右補闕盧俌上疏,以為:“郤谷悅禮樂,敦詩書,為晉元帥;杜預射不穿禮,建平吳之勳。是知中權制謀,不取一夫之勇。如沙吒忠義,驍將之材,本不足以當大任。又,鳴沙之役,主將先逃,宜正邦憲;賞罰既明,敵無不服。又,邊州刺史,宜精擇其人,使之蒐卒乘,積資糧,來則御史,去則備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