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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幕的影片還在繼續。
【一名四十多歲的女子與年輕男子通了電話,便被判定是傷風敗俗的行為,對女子實行公開鞭刑】
【當然,中國古代女性的困難不僅於此。古代有種東西叫典妻,意思就是男人把自己的老婆租給別人,在契約規定的時間內給別人生兒育女,履行妻子的職責。讓人氣憤的是這是正式婚姻制度的一種補充。更讓人憤怒的是否租典一般由丈夫決定,甚至不需要徵得妻子的同意。他們將女性的子宮當作“商品”售賣,這是對女性的物化,更是對生命本身的漠視。一個活生生的人,被當做行走的子宮。】
典妻的習俗起源於戰國時期,南北朝時期迅速發展成為一種流行,不過那個時候已經不叫典妻了,而叫“質妻”或者“僱妻”。
那些被丈夫僱傭出去大著肚子的女人,麻木的看著天幕。
天幕說得沒有錯,她們並不是人,只是行走的肚子而已……
而沒有出現過典妻情況的地區的人們也是一臉不可置信。
居然將妻子典出去給別的男人生兒育女,這樣的男人他還能稱之為男人嗎?還能稱之為丈夫嗎?
始皇帝也是一臉不快,典妻一詞他也曾在書中見過,但當時並未深思,如今來看確實是對女性的不公和物化,應當廢除才是!
【歷史對女性的迫害不僅是思想上的,還有身體上的。纏足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一個喜愛小腳的男人不平道,“纏足算什麼迫害,不纏足的女子哪裡嫁得出去?”
“哼,天幕這話說得好生無理,女子纏足是自古以來的規矩,不纏足的女子那才叫羞恥呢!”
說話的是一個年輕的富家女子,自天幕亮起就召集朋友前來一同觀看天幕。沒想到天幕居然提到了纏足,她可是纏足的忠實者,自然看不慣天幕抨擊纏足。
她身邊的朋友也紛紛迎合她的話,她們都是纏足的人,自然看不得別人說纏足不好。
“母親,纏足真的不好嗎?”
明朝時期一個女孩疑惑的問母親。
“乖女兒,你別聽天幕亂說。哪有女孩子不纏足的?你看皇上都不阻止纏足,說不定他宮裡都有不少纏足的妃子呢!”
女子也不:()給秦皇漢武直播歷史,他們破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