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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褚家人不要被真正的兇手矇蔽了,只有查清案情真相,找到確鑿的證據,才能將真正的兇手繩之以法,冤殺好人又有何用?能算作報仇嗎?
煙雨的手機收到一條匿名資訊:沒有人會關心我的,一個人在病中。
於、毛、邱、孟四人在旅店商討案情,煙雨將寫的一封信給大家看,道:\"要想保命攻心為上,製造與論以退為進。設法讓張可久的父母把這封信寫在網上,發表宣告放棄申訴。找戚加官聯絡當年商鋪所有人轉發辯護詞。”
於劍仁道:“你這不是強人所難嗎?他們會同意放棄申訴嗎?”煙雨道:\"表面上放棄申訴,這只不過是做一個姿態,表明他們有多大義,為的是爭取與論同情。如果正常申訴的路走不通,又何妨去換一種方式?放棄申訴不等於放棄應訴,冤案是否平反不以家屬的意志為轉移,關鍵在於公權的介入。如果能贏得民眾普遍關注,就有平反的希望。不能平反主要還是因為知道這個案情的人太少了。這樣遊說能說服他們嗎?其實我也很矛盾,不知這樣做是對還是錯?怕會弄巧成拙。與論關注,怕張可久一案真的平反了,那麼劍飛還能保命嗎?如果沒人關注,又能保命嗎?”
劍仁道:\"死馬當做活馬醫,只要有萬分之一的希望,我都要去試一下。”煙雨道:\"孟律師,案子鬧得越大,坐牢的風險就越大,我們不希望連累你坐牢。一旦公檢法惱羞成怒抓你,你把罪責全推到我頭上,我會盡力保你無事的。”
劍仁道:\"我覺得審判長人挺好的。\"煙雨道:\"只怕省高院不願張可久一案翻案,向市法院施壓。”
孟九霄道:\"拿了被告人的血汗錢,哪怕是坐牢也好、哪怕是冒著生命危險也好,都要盡心去辯護,這就是職業道德,怕死就不要去做刑辯律師,不要讓被告人名義上有辯護律師,實際上卻是根本就得不到有效辯護,這是在害被告人,這種不講職業道德的律師最可恨。幾十年的刑辯生涯,一次次的站在風口浪尖上,曾經被受害人家屬追著打,連法院門都不敢出,可我從沒有怕過。”
煙雨道:\"如果坐牢,出獄以後也不能再做律師了。”孟九霄道:\"坐牢都不怕,還怕丟了律師這份工作嗎?”
煙雨道:\"你和肖振雄都是好樣的,我平生最敬佩的就是你們這些敢辯的刑辯律師了。正因為有你們,很多冤假錯案才得以昭雪。我看過你寫的好多辯護詞,敢於和公檢法叫板,比我寫的好得多了,更專業。我不好轉,你能把涉及到於劍飛的所有案件辯護詞發表到網上做為聲援嗎?”
孟九霄道:\"案子還沒審結前,不到萬不得已我不會把辯護詞公開到網上的,萬一坐牢還有誰敢為被告人辯護?我把辯護詞、證據都傳了一份給我妻子,如果公檢方抓我,就上傳辯護詞,這是我一貫的做法。”煙雨道:\"我太急功近利了,怕會連累了你。\"
孟九霄道:\"我和你們觀點不同,你們是嫉惡如仇,而我認為是罪刑法定。只要罪不至死,這樣的案子我都接;只要罪不至死,就有生存的權利。那些為生活所迫或被人逼迫、另有苦衷走上犯罪道路的人,需要的是社會的關愛、感化和挽救,而不是追打。有些人因為妻子和人通姦就殺妻,以他們的邏輯,如果他們和人通姦,也該被殺。責人先責己,這樣的人就該單身。濫用私刑,要法律何用?”
煙雨道:\"願與君子為友,恥與小人為朋。盡職盡責就是好律師,你說的沒什麼不對。”
煙雨在網上寫道:文字不應成冤獄,忠言豈可枉蒙塵。晉文公時,獄官李離聽信下屬一面之詞,冤殺好人,以死謝罪。過失殺人罪不至死,自願入獄承擔刑責贖罪已是可敬可佩,有幾人能和李離相比?一時失察斷錯案在所難免,古今中外時有冤案發生,勇於擔責才是好男兒、真漢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