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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身必須是將死之人,因為將死之人還含著一口氣,最虛弱的時候,靈魂侵入。
李富貴,他跟我說過,那金主花天價買我家那塊地,是想要我的命……。
不!
這不是真的!
我立馬將書丟在火堆邊,準備燒掉,總覺得這書太過邪乎,這書的作者是誰?為什麼會寫這門迷信東西,想到這裡,我立馬從火堆邊撿起來。
火勢不大,已經燒了書的邊角,我拾起來,翻看書的背面,看到作者是青淺。
這書是冥王寫的!
於是,我從新翻看,不死之身的辦法其實有兩種,一種是借屍還魂,另外一種就是殺人,違揹人倫的事,靈魂已經墮入萬丈深淵,無法轉世,死後直接通達十八層地址,而活著的只要一隻活著,就一直殺人,用別人的命,續命。
續命不死之身,親手殺的不是普通人,都是好人。
什麼人被稱之為好人?
那就是,忠、孝、愛、仁這四類,這四類人轉世不是成仙,就是成為一代名人,後人敬仰。
越是殺好人,身體的罪惡越重,普通的鬼差都懼怕這種邪惡的力量,普通鬼差屬於二級靈魂,擁有前世的記憶,冥界有法魂修身,人間地獄出入自由。
而殺好人,成為惡人,體內邪惡力量,屬於五級靈魂,鎮壓一切小鬼,遇鬼可殺鬼,遇仙可殺仙,能與神與之抗衡。
李富貴沒有選擇這個方式,來擁有不死之身,說明本性仍有善良。
而那個金主就不一樣了!他為了擁有不死之身,百般嘗試殺了李富貴,做實驗,耗盡資金也要找到我。
而我,是七月初七所生,最陰寒之體,哪怕不能用借屍還魂來擁有不死之身,也可以殺了我,新增罪惡感,我是冥王之妻的身份,不出意外那金主應該知道,因為那信件就是這金主託給狗給我的。
我背後一涼,起身就去打包我的衣服,內衣、內褲、小刀、電筒、醫用急救包……我一邊裝包裡,一邊盤算著,我的死期。
我現在是羊入虎口啊!
「想不到,你也會有害怕的一天,怎麼?還想嫁給他不。」
問聲,我看到青淺他化身成一條小蛇,蛇尾卷著窗戶支桿,頭靠在窗戶邊上,看著我,嘶嘶吐杏子說話,口氣帶著一絲嘲諷的意思。
「他願意當我孩子的爹,養我!為啥不能嫁?」
「傻妞,他出賣了你,不然金主怎麼會知道關於你的身世,以及生辰八字,還將不死之身方法告訴壞人,搞笑的是,我寫的……書居然還有人來用這方式對付我。」
青淺的一番話,讓我變得清醒,如果不是李富貴出賣我,我也不能可能會這樣,橫豎都被人利用,最後可能慘死,給人墊背。
所有人,都說李富貴是壞人,不可信,可是我卻偏偏相信他,好難受!那種被出賣的感覺,我失魂落魄的坐在火炕上,看著火堆發呆。
嘶嘶嘶
不知什麼時候,青蛇爬上我的肩膀,蛇杏子舔舐著我的臉,冰涼涼的感覺,讓我回神,嫌棄的抓著他的蛇尾,狠狠地砸在地上,他化身成一個人型,躺在地上側著身看著我。
眼裡都是戲謔,食指把玩著劉海,眉毛一挑,「書是我寫的,想要破解不死之身,還另外有辦法,借屍還魂需要用到冥界之花,在胡桃李這是你知道的,而續命擁有不死之身,就要用狐帝的尿,被殺之人喝下去,傷及一根毛髮,都沒有用。」
狐帝……那就是九尾赤狐。
這老狐狸,也想殺我,啊啊啊我抓著頭髮抱頭鬱悶,怎麼那麼多無論是人,還是妖都想殺我。
「我一個都打不過!」
「哈哈哈,想不到你沒了記憶,人更有趣了些,胡桃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