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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磊憂慮起來,不知道環保和公安部門對巨能環保的聯合執法要持續到什麼時候,畢竟我們國家的法律原則之中有刑事優於民事的原則,如果巨能環保因為這個事情惹上了刑事官司,那麼吳磊和他的勞動仲裁案子還不知道會不會推遲,不知道會推遲到什麼時候。
又過了兩天,吳磊又突然找到了我,他給我看了一張微信聊天裡面的截圖,是巨能環保的人事陳敏麗發給他的。
“吳磊,您好!我們昨日已經接到了長沙市仲裁委員會的電話了,我方願意在開庭前與您進行協商,不知道您是否有協商的意向。本著解決問題的原則:陳總目前在外地出差,預計週末回長沙,如果您有協商的意向,不知道本週日(12月19日)是否方便?”
“看來巨能環保是服軟了。”看完這條資訊,我對吳磊說道。
“那饒總我們有沒有必要過去和他們協商一下?”吳磊問道。
“要不要去協商,這個在於你而不在於我。一般來協商的目的就是讓你提前拿到錢,當然為了提前拿到錢在錢的數額上你也要做出一點讓步。如果你願意為了提前拿到錢可以少拿一點的話,我建議你去接受協商。”我回答道。
“那饒總你可以陪我去嗎?”吳磊繼續問道。
“既然我接了你的這個案子,這一次的協商我肯定也跟著你一起去了。我估計劉敏麗說的陳總在外面出差應該不是真的出差了,而是去接受環保和公安部門的調查去了。我很想看看被調查之後他還不是還是那麼囂張。”我抱著看熱鬧不嫌事大的心態說道。
“好,那就說定了,我和劉敏麗說一下,我們週末一起再去找陳老闆聊一聊。”吳磊回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