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二章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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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趙鐵清父子,他們更喜歡去抓兔子,野雞賣錢。這個東西是個沒有本錢的買賣,成本就是一雙腿,收穫全靠運氣,點子好就抓著了。
這會集上也有人收野雞,收兔子的。一隻兔子十二塊錢。一隻野雞十五塊錢。
這可是很大一筆錢了。
這個時代,其實已經溫飽不是什麼問題,大家更想吃肉。但是肉的產量很低,所以一些小動物的肉,就成了補充。
這和後世不一樣,後世抓兔子都犯法了。
甚至在一九九六年,還特意有了野生動物保護的法律法規。
但是現在還沒有,大家很多人也偶爾上山,抓這些東西,一是自己吃,二是賣錢。
東臺子村的山不太大,野味很少。一般人們都去舉人杖子村前邊那些大山裡抓兔子。那邊的山更大。甚至那邊還有像野豬,狼一些大型的動物。
當然,抓野豬這事基本沒幾個人抓到過。熟悉農村的人都知道,野豬那玩意,賊厲害。不光咬人,戰鬥力強悍,最主要那玩意特別能跑,還皮糙肉厚的。
一個人都打不過野豬的,而且野豬爬山賊快。根本抓不住。
趙廷明的大喇叭說的,等於是斷了趙鐵清父子年前的收入了。趙鐵清還琢磨,要多抓點野雞兔子,多賣點錢,好能夠好好過個年。結果,趙廷明來了這麼一個通知。
趙鐵清是越想越氣。但是他也沒辦法直接說:“趕明個,乾脆雞蛋也別讓吃了。讓大夥紮上脖子吧,啥也別吃了。吃雞蛋沒準也得雞瘟呢。雞肉鴨肉大鵝也別吃,那鵝蛋鴨蛋也吃不了了。這話讓他說的,你說咱們不去吃,不去碰。那麻雀滿天飛,誰能攔住?”
“就是呀。這多少有點逗著玩了。那斑鳩鴿子,動不動一群一群的,還有布穀鳥呀啥的,到處都是帶羽毛的,滿地都是。這玩意要飛我家來,臥槽!那我還犯法了唄?”一村民瞪著眼睛說道。
也有村民比較開明說道:“我估計村長意思就是儘量最近少吃,少碰。你那個就有點硬犟了。人也沒說不讓斑鳩鴿子飛不是?那飛進來,在咱們村,也不是咱們的問題。應該是不要吃死的,就沒啥事。這玩意咋說呢,還是注意點好。
既然都明確說有雞瘟了。那雞鴨鵝啥的不吃。咱們不去舉人杖子買不就行了。自己家裡有,自己偷摸殺兩個過年不就行了。我估摸沒那麼邪乎,只不過村長意思是儘量都多注意點。不要去舉人杖子村買死的雞鴨啥的,萬一吃出來人命,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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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鐵清一聽反問道:“這玩意吃個雞鴨鵝還能吃死人了?我還頭一回聽說呢。早晨我看大鵝好像去村長家了。她天天住舉人杖子村,照著村長趙廷明的意思,那趙大鵝也不能去那邊住了。萬一帶回來點病咋整?”
人群中的趙鐵生不舒服了:“我家丫頭住那邊咋了?犯法呀。再說,大叔說的是雞鴨鵝,你咋往人身上說。你成天套兔子,整野雞。那才是問題。”
“唉,二哥你這啥意思?我套兔子礙著你啥事了?”趙鐵清不滿的說道。“我又不偷不搶的,我套兔子,抓野雞,我不怕累的慌,我樂意。千金難買一樂意。
等會我就上山抓野雞,我就吃。我就看看,能出事不。”
趙鐵生也不滿意了:“那你吃唄。誰能從你嘴裡搶食咋地?”
……
眼看著火藥味上來了,其他人都趕緊勸架。
“少說幾句,都別惹事。”趙廷俊說道。他輩分高,年紀大,說話挺有份量的:“你們哥倆別鬧。廷明你大伯說不讓就不讓唄。你倆叭叭的,幹啥呢?別人鬧也就算了,你倆鬧啥?不怕人笑話?
咱們個人家是村長。說了不行,你們就都別去了。也不差那口肉吃。不吃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