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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去臥室,他發現裡面的衣服化妝品之類的東西似乎少了些,不僅心生疑惑,有點懷疑她離開,又有點懷疑,她不過是要以新換救。
不見了的那些,是被她扔出去了。
為了證實自己後面這個猜測,他特意去畫室看了一遍,發現這裡面沒有變化,畫具、顏料什麼的都還在,那副沒有完成的畫作也在,依然是多日沒有動筆的樣子。
見是如此,吳凡安下心來,這才想起給許曉雅打電話,卻發現,她的手機一直處於關機狀態。
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
有些擔心,卻知道焦急無濟於事的無法想了想,決定先睡一覺。
他躺在臥室裡休息了一會,便聽到有人進來的生意,他趕緊跑出去看,誰知來的不是許曉雅,而是這間別墅的房東,他見過幾次的一個老男人。
房東自然是認識吳凡的,卻也意外他竟然在在自己別墅裡。
等他聽說吳凡是林宛的男友,心下瞭然,他對吳凡說道:&ldo;你和她吵架了吧?她被你氣走了?&rdo;
吳凡不明白他的意思問道:&ldo;她氣走了是什麼意思?&rdo;
&ldo;她退租了?。&rdo;
吳凡一驚:&ldo;退租了?她什麼時候要求退租的?&rdo;
&ldo;昨天晚上,她昨天晚上和我說的。我也覺得很突然,她原本租了半年,現在還只住了四個月。&rdo;
聽說許小雅兩個月,每月一萬的房租說不要就不要了,吳凡肉疼的很:他怎麼就讓要這麼大一條魚給溜了呢?
不過想到許小雅還有不少東西留在這,他厚著臉對房東說道:&ldo;我們的確吵架了。既然他走了,那我先將我送給她的東西拿走吧。&rdo;
房東很爽快地點了點頭:當然可以。
吳凡願意拿走最好,省得他請工人清理。
見房東沒有異議,吳凡立刻請人將許小雅留在這裡的衣服、鞋子、床單被套、餐具茶具、畫具、顏料等東西全部拖走了。
想辦法一一賣掉,竟然得了五萬多塊。
主要是賣畫具、顏料和畫作所得。
許小雅大手大腳到如此地步,吳凡更加鬱悶,卻也無可奈何。
他甚至都不敢去找她,他有什麼理由和資格找她呢,他只是一個混混,又不是真的公司總裁。
當然,若他是真的公司總裁,也不會去找她,不過是個有錢有貌的女人,有錢的總裁,哪裡會缺她?
卻說徐曉雅並沒有離開墨城,而是直接搬去了南郊。
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她和吳凡的想法一樣。
吳凡這樣不缺女人的公司總裁,才不會稀罕她,就算日後遇見她,也不會糾纏。
她故技重施將自己再次偽裝成一個繪畫愛好者。
名字也沒有改,依然叫林宛,身份證用的也是之前那一個。
若說有變化,那就是她處事比在北郊之時更低調了些,深居簡出不說,也不和鐘點工搭訕,閒話家常了。
依然是請房東推薦的本地人做鐘點工幫忙打掃衛生。
不過這次的鐘點工不是中年大媽,而是一個二十歲左右的小姑娘。
不很漂亮,卻清秀乾淨。
而且做事勤快、嘴巴乖巧,每次見到許小雅都會未語先笑,卻從來不和她說工作以外的事。
許曉雅對此很滿意。
她想,這個小姑娘肯定不會給她介紹男朋友了吧?
太過無聊,許小雅見她租住的別墅附近有一座花圃基地,動了養花,打發日子的心思。
卻不想第一天過去買花苗就被送花的貨車給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