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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的設官2人,300石以上的設官1人。
稅課局大使,專管商賈、儈屠、雜市類常稅徵收。
批驗所大使、副使,專管茶葉和食鹽專賣。
同河泊所官一樣,這些小壩官、小稅官、小專賣管理官等,都沒有品秩。甜頭肥水有多 少,就看各人的良心和&ldo;本事&rdo;了。
與&ldo;甜官&rdo;恰成對照的是&ldo;苦官&rdo;,那就是驛官,即掌管地方郵運和 官辦招待所事務的官員。以明朝為例,綜合性的驛站至少每個州縣都有一所,此外還普遍設 置急遞鋪;若是地處交通幹線通衢大道,還有專門的水驛、馬驛、遞運所等。如黃州府所轄 一州七縣中,共有急遞鋪101處,每處均有廳房三間,東西廂房各三間,郵亭一座,鋪門一 間, 牌門一座,牆垣一圍,桌椅什物俱全(弘治時《黃州府志》);水驛和馬驛的 設定以里程分段,以 預備馬匹和船隻的數量區別規模;遞運所是運送軍需物資和貢物的專線,弘治十年( 1497)時 ,全國有遞運所324處。驛、遞、所三個系統,相對來講都是獨立的,各司其事,但三個系 統之基層主管即驛丞、鋪司和遞運所大使、副使,卻都是官員中的起碼貨,並且全受州縣長 官統轄。
驛官類的職掌,按明朝制度規定,是&ldo;典郵傳迎送之事;凡舟車、夫馬、廩糗、庖饌、 稠帳,視使客之品秩,僕夫之多寡,而謹供應之&rdo;(《明史&iddot;職官志》)。一 聽就知道 是侍侯人的苦差使,所以當時人就有&ldo;秩莫卑於驛官,事莫紛於郵務&rdo;的說法(劉廣 生主編《中國古 代郵驛史》)。特別是那些王公貴族、達官顯宦輩,不僅不把驛官當官,甚至也 不 把他當人。還是以明代為例,曾發生過多起住驛官員打死驛丞的事。如正統五年(14 40),陝西 右參政郝敬乘傳過華清驛,驛丞張耕野剛巧不在驛館,郝敬大發雷霆,派隨從去他家裡將其 捆綁來,毆打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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