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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有時候可能比某些人更懂感情。
顧成的固執已經鑄成大錯,甚至延續到幾十年後。
阿越,最早的時候,獵妖局的人並沒有規定不能結婚生子,這個禁令出來是在顧刃死後,為的就是避免他們的悲劇再次發生。
可仔細想想,在宿雨和顧刃的交往裡,她的所作所為都只是為了保護心愛的男人,如果沒有人一再逼她,她肯定也不會願意背負人命。
背著喜歡的人,踐踏他的理想,這對宿雨不僅是折磨,也是痛苦。&rdo;
&ldo;……&rdo;
&ldo;阿越,安安也是如此。&rdo;
&ldo;……&rdo;
第步步驚心,終成死敵第208章顧越,世間難得
安安背著唐黎走了很久,一路上跌跌撞撞,從黑夜走到白天才停在一處最滿意的地方。
退一步山清水秀,進一步粉身碎骨。
她把唐黎放在地上,取了些水給他擦洗,又把已經破爛不堪的衣服拉平整,然後,坐在懸崖邊重複一句話。
&ldo;小唐,我記得你,我記得你……&rdo;
風吹起她的長髮,掃過唐黎冰冷的臉頰。
沒人回應她,只有嘩嘩的紙張翻頁聲提醒她,她還活著。
安安把它撿起來放在膝頭。
原來是筆記本。
它原本被一個薄薄的透明檔案袋半包著,後來安安把它拆下來墊在了唐黎頭下。
沒了遮擋,它才能被風吹的嘩嘩作響,才能引起安安的注意。
安安隨手翻開,裡面熟悉的字跡讓她心上還沒有癒合的傷口再次撕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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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走了很久了,可我還是覺得自己能時常聽見她的聲音。
她的聲音很好聽,軟軟的,輕輕的。
我想她的長相肯定也想聲音一樣讓人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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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告訴我,姐姐說男孩子要乾乾淨淨的才會招女孩子喜歡。
我不太懂招女孩子喜歡是什麼意思,但是我想她的話肯定不會有錯。
所以,我把自己唯一一套沒有打補丁的衣服穿上了。
晚上回來的時候,衣服爛了好幾處,是被村子的小孩子打的時候摔在地上蹭破的。
他們說我有病,可姐姐走的時候明明跟弟弟說我好了,以後可以像正常人一樣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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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媽回來了,又匆匆走了。
他們去了很遠的地方打工賺錢。
因為,我說我想上學,想離開這座困住我的大山。
還有一個原因我沒告訴他們。
我想去大城市裡見那個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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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爸媽意外死亡的訊息打碎了我的美夢。
那弟弟為了湊齊我們接下來一個星期的糧食被人販子拐走就是將我推入地獄的噩夢。
我的家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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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沒親人的孩子應該怎麼生活?
而且,他還有&l;病&r;。
冷嘲熱諷是輕的,拳打腳踢才是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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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次被村長從他們的拳腳下救出來,我做了一個決定。
我想去很遠很遠的地方打工,攢錢,然後買一張可以去姐姐那裡的車票,和她說一句謝謝。
我不知道她在哪裡,所以,我需要攢很多錢,買很多車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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