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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羅門的種種要求和強徵勒索是公元前6世紀和5世紀印度進行宗教改革的一個因素。另一因素是上文提到過的經濟發展,經濟發展造成一個富裕的商人等級即吠舍種姓,吠舍種姓對在它之上的兩個種姓享有種種特權極為怨恨。最後,婆羅門與非雅利安人之間的關係非常緊張,因為雖然非雅利安人可以被吸收為印度教信徒,但他們對祭士居支配地位很不滿。現在一般認為,佛陀所屬的尼泊爾山區的釋迦部落屬於蒙古種族。這些因素相結合,促成了那些世紀裡印度宗教界和知識界的動亂。對自由的要求提出了‐‐自由是一種比規定的宗教儀式和死板的教義更富有意義且令人滿意的東西。
動亂的一個表現是出現了苦行主義的趨向。在最有活動能力、富有才智的人中間,有一部分人開始與社會疏遠,沉浸於純粹的內心反省。他們發展了種種訓練(瑜伽修習)心不弛散、最後進入出神或入迷狀態的修行方法。那種出神或入迷的狀態,神秘主義者稱之為&ot;啟蒙&ot;,無神論者稱之為&ot;自我催眠&ot;。透過內心的反省和沉思,又發展起許多改革運動。其中只有兩個改革運動一直存留到現在,這就是耆那教和佛教。這兩個宗教的創立者可能前面已提到過,開始時都是苦行者,後來以較重實際、更有組織的方式向婆羅門的地位提出了挑戰。
耆那教的思想早在公元前7世紀就已傳播;但是,使耆那教正式形成,並成為一個有制度的組織的,是教主大雄(約公元前540-467年)。他出生於一個非雅利安人的貴族家庭.30歲時,拋棄物質世界,出家為一個赤身裸體的苦行者,漫遊12年後得道。他建立的教派的成員稱為耆那教教徒,即耆那(勝利者)的信徒,耆那是他的稱號。耆那教義中的一個基本原則是,不僅動物和昆蟲,而且還有&ot;木石和樹&ot;,都各有一個獨立的靈魂。因此,他強調尊重任何形式的生命的重要性。耆那教的祭士去履行職責時,都先要清道,以免踩到任何小蟲。虔誠的耆那教教徒還要用布蓋住鼻子,以防止小蟲吸入鼻孔。今天,大約有1oo萬耆那教教徒居住在西印度(古吉拉特),但是他們對印度社會的影響比其人數所預示的要大得多。殺戒即非暴力主義這一主要教義的提出,應歸因於耆那教教徒和佛教徒;這一教義最後為印度教的一般團體所接受。聖雄甘地雖然不是耆那教的成員,但他受該教教義的影響極深。
耆那教從未傳播到印度以外的地方,但是佛教則不同,在歐亞中部、東亞和東南亞成為一股強大的力量,對古典時代歐亞核心區的形成起了重大作用(見第七章第三節)。就印度而論,佛陀教義的意義在於,它比起耆那教,向印度教提出一個更為根本的挑戰。佛陀不能容納種姓或婆羅門,而且象後來的新教徒那樣,認為聖典也應為俗人所理解。因此,他用恆河平原的方言傳教,並避開巫術、獻祭和晦澀難解的經文。
佛教除了在外部世界獲得驚人成功外,在印度本土也成為印度教的重要對手達數世紀之久。但是它從未成為居統治地位的宗教信仰,而且從公元600年起,漸趨衰落。到12世紀末,也就是穆斯林土耳其人到達之時,它僅存在於少數幾個地方,並處於沒落狀態。這一偉大的宗教運動從其誕生地反常地消失的一個原出是,它未能為應付通常的生活中的危機作好準備,未能為出生、結婚、去世和俗人生活中其他一些關鍵性的轉變提供種種儀式。對比之下,婆羅門則準備好自己的種種禮儀。這一事實保證他們儘管道到改革者們的攻擊卻仍能生存下去。此外,更重要的是,婆羅門自己也從事改革。他們在富於哲理性的經典《奧義書》中,提出了他們自己的通向自由和解放的道路。
他們教導說,瀰漫宇宙的最高精神是婆羅門‐‐一個具備一切知識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