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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我這是關公面前耍大刀‐‐加上這句前言後,我一面指著簡圖,一面開始說明。
&ldo;爸比開車載著睡著的小孩離開老二之後,先走幹道前往老大,途中被禁止通行的立牌擋住去路,無可奈何,只得改走迂迴路線。外公的部下們原本計劃待爸比的轎車走遠,再集結到老二搬運傢俱;但領頭的卡車卻不慎從後方撞上爸比的轎車,爸比和外公的計劃只得因而延期‐‐這是昨晚的內容概要。&rdo;
&ldo;‐‐我當時是如此煞有介事地說明的。&rdo;
&ldo;嗯,那時我也不由得贊同;而修正後的假設‐‐雙方各自於今晚再次挑戰昨晚無法實行的計劃‐‐也相當有說服力。只不過,高千這兩個假設,從一開始就有某個重大瑕疵;這個重大瑕疵,便是碰撞事故現場的位置。&rdo;
&ldo;你現在應該很清楚‐‐&rdo;高千的手指不著痕跡地滑上簡圖的車禍現場位置,在碰上我的手之前停住了。&ldo;我的這個x畫法有點狡猾了吧?&rdo;
&ldo;我不覺得這是作弊。這個記號的確是畫在老二的右邊‐‐亦即東邊‐‐與事實相符;是我們自己錯以為在老二門前。不過老二的記號畫得很大,確實有點投機就是了。&rdo;(請參照插圖閱讀)
&ldo;但我進行說明時,的確故意誤導大家認定車禍現場位置是位於老二門前啊!&rdo;
&ldo;這依舊算不上作弊。若我們的判斷材料只有簡圖,那麼高千的做法是有點不公平;但我們都親眼見過車禍現場,去找老二時也曾實際經歷過,知道現場離老二還有一段距離。&rdo;
&ldo;你這麼袒護我‐‐&rdo;高千又開了罐啤酒,以莫名拘謹的動作倒入我的杯中。&ldo;讓我覺得很過意不去。&rdo;
&ldo;我並不是有意袒護你,只是說出事實而已。&rdo;
換句話說,倘若高千的假設為真,碰撞事故的位置該在老二的正面才是。
卡車的工作,便是等爸比開車離去後,將老二的傢俱全數搬上車,再走幹道至老大即可;因此卡車部隊只需在老二門前集合,不會經過老二往東開。
然而,卡車碰撞轎車的現場卻位於老二東方,顯然是矛盾。
或許領頭的卡車把部分老二傢俱堆上卡車後,先一步出發‐‐這種論調是無法成立的。縱使他們能在爸比看到立牌並折回的期間內堆好傢俱,卡車仍無繼續進入迂迴路線之理;因為這麼一來,就失去放置假立牌爭取時間的意義了;也就是說,無論幾臺卡車單獨出發或是一起出發,都應該走撤去立牌後的幹道才對。
換句話說,碰撞事故現場位於老二的東方,便代表高千的假設有根本性的錯誤。當然,不光是昨晚的原始版,今晚的修正版亦然。
&ldo;高千發表假設時,表現得像是從禁止通行立牌及事故現場的位置推理出另一座別墅的所在地;但其實你早在事先便已經得知老二的存在,根本無需推理,對吧?&rdo;
高千的嘴角仍浮現方才那種淘氣的微笑,眼神卻有些朦朧;說來難以置信,她似乎已有醉意。當然,過去她也曾在聯誼或宴會上醉過酒,但這卻是她初次顯露自己的醉態;至少我從前未曾看過。
&ldo;‐‐那是三天前的事了,所以應該是我們投宿國民旅館的第三天;那天我不是租了腳踏車遠遊,直到晚餐前才趕回來?&r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