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憐香惜玉的溫雅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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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紅娟神色複雜的看著莫名興奮的溫雅,這孩子不會是個傻的吧?
“大嬸,我昨天見過你女兒,那真是個美人兒,太惹人憐愛了,像你家女兒這樣的好孩子就應該被捧在手心裡好好的呵護著!”
呵呵!孫紅娟尷尬的硬是扯出個笑。
聽溫雅滔滔不絕的誇獎自己女兒,誇的她都懷疑溫雅嘴裡的人是不是她閨女。
儘管她一直覺得自家閨女天下第一好,但真的沒聽人這麼誇過。
“大嬸,你說秀秀妹子有心臟病?我跟你說,這病要保持心情舒暢,凡事你們都要多擔待著點,要順著她!
還有,這病基本都是靠養的,不能受累……”
孫紅娟:……
若不是溫雅實實在在就在她面前,是個漂亮姑娘,她都以為這是個對自家閨女有意思的小夥子。
“大嬸,這些好吃的你帶回去給秀秀妹子吃,我跟秀秀真的是一見如故,相見恨晚。都是給秀秀的,但別讓她一次吃太多……”
孫紅娟暈暈乎乎的離開招待所,走出老遠才回神。
看了看手上的大布袋子,哭笑不得,同時一個疑問升上心頭:這孩子是怎麼活這麼大的?
也太實誠了!
此時溫雅心情極的洗了個澡。
真好,見到“林妹妹”她媽了,就等於見到了“林妹妹”本人。
溫雅上輩子習慣了照顧孤兒院那些比她還小的孩子,又是個外貌協會的,對柔弱好看的事物一點也沒有抵抗力。
那個叫秀秀的姑娘真的是戳中了她的心。
在溫雅心中,這樣的人是要捧在手心裡的。
當然她也不是沒有分辨能力,什麼香的臭的都捧,黑心蓮花她可是不接受的。
不但不接受還會以最快的速度掐死。
她只對那些善良的,美好的,柔弱的,真正惹人憐惜的才這樣。
而鑑定這一切的就是前世在社會上摸爬滾打練就的一雙火眼金睛。
這一世她莫名就能聽見別人的心聲,但一般情況下她是不會那麼不道德的偷聽的,除非二般情況。
但她還是能隱隱感覺到一個人的好壞的。
昨天匆匆見了叫秀秀的小姑娘一眼,她就知道對方是個好姑娘,值得被精心呵護。
洗完澡,溫雅就上床了,今天做了不少事,可把她累壞了,連空間也沒進,腦袋一沾枕頭直接進入夢鄉。
第二天,一早起來洗漱好,填飽肚子。
她想著去醫院一趟,畢竟是打著來看病的名義,還是要走個過場的。
至於隔壁的夏夜,早就被她拋到了九霄雲外。
這個男人既然已經名草有主了,那就要保持距離,世界上男人那麼多,長得好看的又不止這一個。
溫雅從來沒想過一個人過一輩子,這個世道也不允許,到了年紀找個閤眼緣的結婚生子,過不到一起再離婚唄。
實在不行去父留子也是可以的,反正她一個人也能把孩子養大。
不過這些都是以後的事,現在的溫雅也不過才剛成年,還小,暫時不考慮這些。
她還想考大學,去見識見識不一樣的人生。
前世因為囊中羞澀,她的大學都是在打工、學習、打工中度過的,這一世她想過過真正的大學生活。
“溫雅?你怎麼在這裡?”
溫雅正在排隊交檢查費用陡然聽見一道低沉好聽的聲音,回頭就見到鶴立雞群的男人,他身邊還跟著昨天見過的龍哥。
嗯?這兩人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