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前刺客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品書網www.vodt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點歌廳願意湊熱鬧的人多,但真正願意跑上臺獻藝的是少數,大部分都是喝了點兒酒或者被朋友起鬨上去的。
趕巧了,遺朱在手機上點完就到了他的歌。
遺朱用自己新買的天藍色心型墨鏡把額前的碎髮攏起來,後腦勺上還彆著買的另一副綠色墨鏡,大大方方地跨步上臺。
晴山藍色的襯衫在光影下暗花微閃,遺朱握著麥克風的姿態從容又自信,跟著調子慢慢調整節奏。
Let's fall in love for the night,
And forget in the morning,
(讓我們今夜墜入愛河,明早就相忘)
Play me a song that you like,
You can bet I'll know every line,
(選一首你喜歡的歌吧,我敢打賭每一句我都熟知)
I'm the boy that your boy hoped that you would avoid,
(我是你男朋友不想讓你遇到的男孩)
……
(引自FINNEAS-Let's Fall In Love For The Night)
遺朱沒有改變原唱任何細節,完全按著原有的味道慵懶又輕緩地唱。
唯一的不同是。
Let's fall in love for the night,他唱的意味不是邀請,而是掠食者在拋好鉤子後偷偷收線,是成年人不緊不慢又赤誠的引誘。
隨著他的步伐來到臺階邊沿,現在站在最前方位置的陸朝野看得很清楚。
如果把這首歌比喻成求愛,那遺朱的情緒捎帶著半場開香檳的雀躍。
他自然垂手的時候腕線過襠,站得並不筆直,但從小的優渥生活養了他不容置喙的儀態,整個人望上去像玉磋磨出來的,卻又用鬆弛輕緩的聲音扔鉤子。
遺朱的眉眼都生的濃情,此刻他每一個眼神都像在跟人玩一步之遙的弗拉明戈。
……不愧是和姜太公一個姓的男人。
BGM的聲音降下來,歌也臨近結尾。
臺下的青年男女少不得有歡呼聲和口哨聲,在算不上寬敞的點歌廳掀起來陣浪。
眼風掃過臺前的攢動的人群,這些喝彩遺朱都照收不誤。
尾聲還沒結束,遺朱蹲在臺沿,手裡還拿著他剛才唱嗨了摘掉的麥克風,當著點歌廳熙熙攘攘的人群,伸出戴滿串珠的手臂,拿著自己的第三幅墨鏡朝向臺下的陸朝野。
“我厲害吧?”
陸朝野知道為什麼遺朱叫他出來玩了,因為I人是E人最好的玩具。
但是他本能地想認同遺朱的話。
還沒來得及點頭,他的目光就落在遺朱手握的第三幅墨鏡上。
那剛好是最熾烈濃豔的粉紅色,高飽和度彰顯著它的寓意——
求愛。
遺朱的音調還未完全從唱歌的雀躍中走出來,問道。
“英語你總能聽懂吧?”
陸朝野覺得昏黃的燈色繞得人目眩,他向來解讀不好遺朱話裡的意思,又不自覺地想咬他話裡的鉤子。
因為這首歌就像為他唱的一樣。
I like to push my luck,
(我愛得寸進尺)
So take my hand, let's take a drive。
(所以牽著我,一起兜風去吧)
……
I 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