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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下臺,衣領、褲子口袋甚至兜帽裡都裝滿寫了聯絡方式的紙條。他和愛他的人約會,彼此從不吵架,每一任都不向他索求時間與禮物,因為戀人們奉獻的是粉絲式的愛。
這樣的愛像一場歌迷見面會,瞬時燃燒瞬時熄滅,自然不會長久。
著迷阿瑟的除了女人,還有男人。他對約會物件的性別沒有要求,但男人天生比不上女人,大多數的男人是狂妄、自卑、強進攻性以及神經敏感的矛盾綜合體。阿瑟是其中的一朵奇葩,一枝獨秀,他自認天下第一,比起很容易冒犯到他的同性追求者,當然還是甜蜜又包容的女性更值得交往。
和那位同齡法國女孩兒的交往結束於第一次約會。
他們一起在酒吧喝了酒,阿瑟單獨為她唱了首歌,然後他們醉醺醺地進了酒吧對面的廉價旅館。
阿瑟清醒的時候絕不會踏足這種地方,這裡陰暗,潮濕,空氣裡散發著蘑菇的味道。鐵架床坐上去搖搖晃晃吱呀亂響,米黃的牆紙滲透著灰色的黴菌。
女孩拉著他坐下,用胸衣捂住他的眼睛,系帶在腦後打結。
阿瑟雙頰酡紅,鼻尖滲著汗珠,今天喝的酒是新品,酒保請了他們倆作為約會祝賀。他的酒量一般,不知道這杯酒會這麼烈,上湧的後勁讓他喉頭如同火燒,他覺得非常渴,於是舔了舔嘴唇。
過了一會兒,也可能是過了很久,女孩兒的嗓音傳遞過來,好像推開層層海浪似的,很緩慢模糊地進入他的耳廓。
好了。阿瑟慢半拍反應過來,解下了腦後的系帶。
接著他轉過去,看見對方送他的「禮物」。女孩未著寸縷,脖頸、手腕和腳踝很專業地綁了黑色的束縛帶,這些束縛帶讓她的肢體呈現出一種古怪而性感的姿態,含著口枷的嘴唇張成了圓形,咽嗚著向他求愛。
阿瑟木愣愣的,看清楚之後嚇壞了,連腦袋也清醒一些,從廉價旅館逃走。
黑色的泊油路上只有他一個人,左耳戴著很誇張的耳釘,肩膀上畫著張揚的孔雀油彩。看起來是個英俊非凡的浪蕩子,實際上只會用一個姿勢做愛。
第二天他們就分手了。
這是他十六歲時候發生的事,十六歲發生的其他事情都記不太清了,關於這一夜的記憶卻如此清晰,因為阿瑟認為被深深冒犯,這種衝擊感刻進了大腦神經。
——直到今天為止。
到今天,他被不可思議地以雙手背在後腰的姿勢摁上牆壁,雙腿與肩膀都由身後的男人用軀體鎮壓。耳垂納入對方濕熱的口腔,攪出令人焦躁的聲響。
阿瑟不敢置信自己毫無還手之力,但事實就是這樣,如果他能多瞭解江質眠一點,就可以知道他在健身房把自己的肌肉練得漂漂亮亮的時候對方正在軍營打拳。
江質眠的齒尖咬住了小小的耳塞,這勢必會刮疼阿瑟的耳垂。不過這時候他還在劇烈生氣,沒有叫痛,所以江質眠心安理得把耳塞咬出來,接著用舌頭抵著耳釘的後半部分把它推離了阿瑟的耳洞。
尖銳的耳釘刺破舌頭,一股鐵鏽味。
沾著唾液和血的耳塞吐到地上,江質眠含著耳釘,對阿瑟說:「你戴著這個很好看,但我不喜歡有其他東西在你身體裡面。」
由於一直被吸著耳朵,阿瑟過了兩秒才感覺到耳釘沒了,又過兩秒,反應過來他在說什麼,頓時大叫。
「江質眠!你是不是有神經病!」
怒氣,以及強烈的羞窘感衝上腦門,讓阿瑟的眼皮、雙頰乃至脖頸都迅速泛紅,濃密的睫毛顫抖著,他不信邪地掙扎,雙手手腕卻被江質眠牢牢攥著,鞋底踩到耳塞在地板摩擦出吱呀的聲響。
「好了。」江質眠低低笑了聲,含糊地說:「同你開玩笑。」
阿瑟卻沒覺得好笑,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