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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邊提示是空號,看來是胡亂寫的號碼,地址也是誰都不認識,所以應該是胡亂寫的。我們又試著撥通我的那個電話,也是一樣的結果,所以我推測,除了這個&ldo;枯葉蝴蝶&rdo;的代號和我的名字,估計上面的東西就沒有真的了。
然後樊振問我我收到過這個單號的包裹沒有。
我很清楚地記得沒有,因為這家快遞公司的包裹,我就只收到過馬立陽頭顱的那一次,此後的殘肢就是其他的快遞公司了,這個快遞單上的時間與我收到的那個包裹並不相符,這個單子上面的時間要比我收到的包裹單子上面的時間早了半個來月。
這點我記得很清楚,因為收到馬立陽頭顱之後,我很仔細地看過快遞單子,記得上面的時間。
所以現在的問題就是,這本來就是一個寄不到的快遞,也是一個無法退回的快遞,因為收件人和寄件人都是錯的,按照快遞行業的規矩,寄不到就會打回原處退回,可是找不到退件人呢,東西就會被積壓在最開始起發的快遞公司,所以只需要憑藉單號就能找到快遞在哪裡。
這顯然是一個很好的證據,當我說出這點的時候,一直沒有開口的張子昂忽然開口說:&ldo;我有幾個疑問。&rdo;
我問:&ldo;是什麼?&rdo;
他說:&ldo;第一,蠟丸被馬立陽兒子吞食進胃裡,之後被開水灌進去,蠟丸溶解,紙張受潮,胃和腸道都是密閉空間,雖然被開水破壞了消化功能,可是東西在裡面卻能發酵,除非很快東西就被拿了出來才能保持完整,那麼這些紙片是什麼時候被拿出來的?第二,這東西為什麼會放在通風口處,它的位置很顯眼,我才爬上去就看見了,顯然不像是兇手無意間掉落,而且即便是無意間掉落,這麼長時間過去,他也會再回來找到,可是它就一直在這裡,這是不是兇手故意留給我們的?第三,既然兇手已經拿到東西,而且用證據袋儲存了起來,就是說他已經知道是什麼了,那麼這東西現在還能不能找到,還是已經被人拿走,就是一個問題,很顯然,快遞上把所有資訊都寫錯,就是為了不能寄出也不能退回,而希望有人發現這個單子去寄件地方去拿。&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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