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以後不供奉鳳凰了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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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稱白鳥之王的鳳凰,在仙庭,竟然只是如雞鴨一般的存在,實在是令人三觀盡毀呀!
看來,以後不能再供奉鳳凰了,太丟人啦!
以後,百鳥之王還是換成孔雀算了。
下一刻,他又對江楓充滿了感激:瞧瞧,這仙人對我李二真是慷慨呀,連鳳凰肉都捨得送給我哦,這可真是仙肉啊!不知道吃完會不會成仙?
李二就這麼百感交集地胡思亂想,一時竟然痴了。
長孫皇后伺候完子女,回頭看到李二發呆,疑惑道:“陛下,你怎麼啦?”
李二回過神來,一臉苦笑地將手中的泡椒鳳爪袋子遞了過去。
長孫皇后一看,立刻嚇傻了。
在她的意識裡,鳳凰就是她,她就是鳳凰,這個袋子裡,竟然是鳳爪,那還了得?
看著手裡的袋子,她都感覺到自己手上的疼痛,腦海中浮現出剁手的場面。
機靈靈打了一個冷戰,他將手中的泡椒鳳爪扔回給李二。
惱怒地叫道:“拿走拿走,我可見不得這樣東西。”
李二接住那泡椒鳳爪,趕緊放回案几上,臉上趕緊擺出一副不待見的樣子。
心中卻打起了小算盤:看來,我要是吃這鳳爪,觀音婢肯定會不高興,可是,這可是仙肉,仙人的好意怎麼能不領情呢?怎麼也得偷偷嚐嚐。
很快,到了午膳時間,李二吩咐宮女們將案几上的零食都收起來,交給長孫娘娘帶回宮。
沒人發現,他已經趁人不注意,偷偷將一包泡椒鳳爪藏進了袖子裡。
當夜,李二藉口加班批閱奏章,留宿在太極殿。
夜深人靜,李二趕走陪侍的太監,關上殿門。
開啟那包泡椒鳳爪。
他拿出一根鳳爪,湊到鼻尖聞了聞,一股酸辣的香味撲鼻而來。
是的,這是一種酸辣的味道,與中午品嚐的各種辣味都不相同,讓他忍不住嚥了口口水。
李二不再猶豫,一口咬下。
“嘶——”
這辣度可不得了,李二覺得口中彷彿著了火,他要成為李治第二了。
不過,口中的肉,可是鳳凰的仙肉啊!他哪裡捨得吐掉。
於是,我們的李二聖人,用他那無與倫比的鋼鐵意志,硬生生地忍住了。
苦盡甘來,當最初的那股刺痛忍過去之後,酸、辣、鹹、鮮、香,各種味道在口腔中爆炸開來。
再加上鳳爪的肉皮,軟骨都被熬製的脆彈有嚼勁,簡直讓人慾罷不能!
李二的嘴,已經被辣的沒有痛覺了,嘎吱嘎吱,嚼得那叫一個過癮啊!
就這樣,不知不覺,一包泡椒鳳爪都被他幹掉了。
李二從內心深處發出感嘆:人間美味,哪裡能及仙界萬一,尤其是鳳凰之肉,實在美妙絕倫。
讓我們為李二明日出恭默哀三分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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