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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各行其道。
娶妻一般也是門當戶對,夫妻二人間的家庭背景相當。
而民間所謂的“偏妻”、“平妻”,實際上是“妾”的美稱。
華夏傳統觀念最重宗族傳承。
為了開枝散葉,除去妻外,男子也會擁有別的女人,這些基本上是作為香火延續的工具,以及用來淫樂發洩的玩具,不僅可以買賣,還能像貨物一般,隨意送給他人。
這就是“妾”。
最早,妾就是一種頗有姿色的高階侍女。妾的社會地位、人身境遇十分低下悽慘,即便懷胎,也要去接客;孩子生下,便會被接走,過繼由正妻撫養,自己則終生難以跟孩子見得一面。
再得寵愛的妾,地位也僅僅如此,看似有別於尋常侍女,等到年老色衰,就會被逐漸遺忘。
到後來,妾的身份逐漸提高,變成一種近似於妻,卻又無法理承認,地位在“妻”之下,算是一種“偽妻”。
妾有“偏妻”、“平妻”
“偏妻”,也叫“側室”、“偏房”,有別於正妻隨丈夫居住正屋,側室一般由偏門入宅,被安置在正屋旁的偏房小院,故而有此稱呼。雖位妻之下,可好歹也是男主人下半數書禮,經正妻同意入門,有點家庭地位的。子女雖是庶出,可也有資格入宗族家譜,死後享受宗族香火。
若正妻去世,甚至還有機會被扶為正妻。
“平妻”,也叫“外室”,是過去商人行商在外,養在外面的女子的美稱。說好聽些,有所謂的‘一媒一聘’,不算無媒苟合,實際上就是拿錢買身。由於被包養在外面,不用看'正妻'的臉色,好像等同妻子一般,因此稱作“平妻”。
可實際上,這只是自欺欺人、自我安慰之語。
不過門,不經家族承認,也就意味著一生沒有半點保障,說不得一轉頭,哪天男人就跑的沒了蹤影,所出為私生子,通常不被承認,連錄名於家譜上的機會都沒有,更別提繼承家產。
總之,但凡有點條件,誰家女子也不願意給人做妾,哪怕下嫁,也總比高攀作妾要好。
俗話說,寧做雞頭,不做鳳尾,說的就是這麼一回事。
一個年輕美貌的女子,尤其是孫仲君這等性格剛烈,甚至偏激的女子,都把話都說到這份兒上,願意伏低做小,真就是犧牲大了......
故而,夜凌空無話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