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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到凌銃的許可,村民掉頭就走,越走越快,最後變成了疾速狂奔,似乎生怕林子裡衝出惡鬼,將他生吞活剝。
一名捕快,望著遠方的霞光,不無憂慮地說道:“頭兒,天快黑了,林子裡一定更黑。真兇出招又快,夜戰於我們不利。”
蕭麥趕緊應和:“言之有理。不妨於此安營紮寨,待到明日再與他決一死戰。”
此刻,距離冷卻期結束,還剩1個小時。
凌銃回頭,對四名捕手說道:“記住,咱們是錦衣捕快,不要怕夜戰。書上不都說‘錦衣夜行’嗎?夜裡才是錦衣捕快拿人的最好時機。”
蕭麥心中吐槽:“凌爺,你是不是曲解了‘錦衣夜行’的意思?”
但有句話,蕭麥很認同:“錦衣捕快不要怕夜戰。”
夜晚,讓懦夫愈懦,讓勇者愈勇。這世上有無數罪犯,既喜歡藉助夜色的掩護行兇,也喜歡藉助夜色的掩護潛藏。
捕快如貓,賊人如鼠,貓欲捕鼠就必須熬夜,捕快抓賊就得習慣夜戰。
“說起來,還是我功夫不到家,否則夜晚就是我真正的舒適圈。”
蕭麥越想越後悔,沒能及時認識到內功的作用,把武技點都加給了玄黃印。
“無論如何,這次都要大賺一筆,把吐納練上去。”
望山跑死馬,谷地看著很近,實則跑了二十分鐘,才來到林地邊緣。
蕭麥時不時就會調出系統介面,檢視冷卻時間,這會兒還剩下40分鐘。
“離冷卻結束已經很近了,40分鐘,只要再堅持40分鐘!”
“有了!”
蕭麥又想出一個主意,可以拖延時間:“不若放一把火,把真兇逼出來?”
凌銃搖頭道:“是個好計策,可萬一兇手被直接燒死在裡面,我們交不了差。”
這會兒,太陽正在以肉眼可見的速度沉淪,只剩下淺淺的一條邊。
“槍來!”
聽到凌銃吩咐,一名捕手就把手中短棍丟給另一名捕手,這名捕手則把自己的短槍,跟短棍巢狀在一起,組裝成一柄長槍,恭敬地獻給凌銃。
凌銃接過槍來,不住搖頭:“密林裡面用長槍,想害死老子?”說著,他重新把長槍分成兩截,左右各執一半。
“槍?”蕭麥聽到凌銃換用短槍,不由發問:“凌爺不是拳法宗師嗎,為何用槍?”
“哈哈,臨陣對敵,還是槍用著更方便。讓我考慮一下,是摸黑潛入,還是明火執仗。”凌銃望著漆黑的密林,眉頭緊皺,腦筋疾速飛轉,在分析了各種利弊後,吩咐道,“點火!”
“呼呼——”
很快,眾人點燃了五柄火把,四個捕手各執一柄,剩下一柄則交到了蕭麥手裡。
讓盲人提燈,蕭麥只當是段子,未曾想有朝一日,居然真的發生在自己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