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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遭其他參加者殺害者,可獲得&ldo;被害人獎金&rdo;,總報酬金額乘以一點二倍。本項獎金不累計。
(3)針對任一殺害案,在〈解決〉(詳見後述)的場閤中指出正確犯人者,可獲得&ldo;偵探獎金&rdo;,總報酬金額乘以三倍。本項獎金可累計。
(4)試圖指出犯人者,可在〈解決〉(詳見後述)中,在本人同意下,指定一名協助調査者。被指名的人可獲得&ldo;助手獎金&rdo;,總報酬金額乘以一點五倍。本項獎金不累計。
(5)試圖指出犯人時,提供證詞者,每發言一次可獲得&ldo;證人獎金&rdo;十萬圓。
我有疑問!結城跪坐在床上這麼想著。
這些規定固然有讓他思考或是生氣的地方,但最讓他無法忍受的是第二項代表的意義。
即使遭人殺害還是會有獎金,但這錢要給誰啊……?更重要的是,&ldo;不累計&rdo;這三個字不是廢話嗎!
遭人殺害後,如果再次遭人殺害,固然可以累計,但問題在於必須先復活才行。結城實在沒有自信自己能復活。
至於&ldo;錢要給誰&rdo;,在〈規則手冊〉最後的細則有說明。參加者死亡時,報酬會自動送給最近親的人。讀到這個規定,結城不由得出聲喃喃自語。
&ldo;我死了的話,老爸不費吹灰之力拿到一筆錢就對了……&rdo;
關於〈警衛〉的規定
(1)各參加者可以在規定的狀況下,舉起一隻手說&ldo;警衛&rdo;,就能召喚〈警衛〉前來。
(111)參加者之間發生暴力衝突時,被召喚而來的〈警衛〉會以暴力鎮壓。使用的武器僅限於發射型電擊器。
(112)參加者受傷或是得了急病時,被召喚而來的〈警衛〉會把物件帶到警衛維修室,進行緊急處置。傷病者在處置過後必須立即回到(實驗〉,但這一點要由〈機構〉來判斷,
(113)參加者死亡時,被召喚而來的〈警衛〉會將屍體搬到〈停屍間〉,予以入殮,並在必要時清理死亡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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