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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有一任情人,鬧到我們研究院門口,說我這人沒心。我從實驗室批發的白大褂的兜裡摸出來一把瓜子,當著他的面嗑起了瓜子,一邊嗑一邊說:「你繼續表演,我繼續圍觀。」
他罵我「人渣、社會敗類、道德敗壞」,我反問他一句「你是第一次知道我已婚?」,他就不說話了。
圍觀群眾其實不少的,有老師有學生,當然也有領導,領導們想弄個會議室,調節下我們之間的矛盾。
我把嗑過的瓜子用衛生紙包好了,精準投擲到分類垃圾桶的廚餘垃圾桶中,說:「不用不用。」
然後我慢吞吞地走到我這位前情人的面前,對他說了個時間,地點,人物還沒說呢,他的臉色已經發白了,想湊過來捂我的嘴,被可靠的保安先生攔住了。
我沖他笑了笑,他狠狠地看了我一眼,扭頭就跑了。
時間、地點、人物,他和某些人商議,怎麼偷走我的實驗室機密資料。
當然,最後的結果是我睡了人,但人非但沒偷走資料,還有點喜歡我。
我可以選擇報警,也可以選擇不報警,我把選擇權給他了,而他做出了選擇。
那段小插曲之後,研究院流傳著我風流倜儻的傳說,本來流言這類的東西,我是不怎麼介意的,但趙星硬是要扭轉它,於是連續一個月,我們都扮演著模範夫妻,他送我上班,又接我下班。
最後,第32天,他不得不出差,才中止了這個活動,當然,他出差後也沒續上去,我有新情人了,他也有了,兩個人都搞婚外情搞得熱火朝天,自然也沒時間去扮演模範夫妻了。
第10章
我和趙星蒸了一會兒,趙星險些睡著了,但趕在睡著前扶著桌子爬了起來,說:「走,去玩點別的。」
「玩點什麼?」我打著哈欠問他。
「電玩遊戲。」他指了個方向,「咱們小時候,不是總玩這個。」
「你沒玩膩?」
我和趙星的家長都算開明的,知道我們愛玩這個,直接給我們沖了店鋪的年卡,還鼓勵我們多去玩,結果玩了一個暑假,就很膩歪了,最後倆人都懶得再去。
我自認為是沒什麼電玩遊戲的濾鏡的,而我的判斷是,趙星也沒有。
果然,趙星琢磨了一會兒,說:「咱倆看書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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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星這個人,剛還說我文藝,他穿著浴袍拿起書本的時候,看起來比我文藝太多了,像極了裡那種理工科的學霸,時光偏愛於他,讓他知世故而不世故,保留著幾分天真爛漫的模樣——當然,這幅模樣只存在於我的面前。
坦白說,我還是有點喜歡趙星的,我也很清楚,這輩子我很難找到比他更契合的伴侶了。
我猜他對我的感覺也差不多,他也喜歡我,他也覺得我和他很契合。
但是,我倆真的,沒什麼愛情了。
費洛蒙的期限是三個月,理論上講,熱戀也只有三個月,我曾經以為,我和趙星可以打破這個限制,我們也的確成功了——至少我們真的相愛過幾年。
我還記得,我們懵懂的時候,我一看趙星從教室裡走進來,心臟就噗通、噗通地亂跳,我故作鎮定地轉著筆,但作為轉筆高手的我,卻總會把筆轉掉。
「啪——」
中性筆落在了瓷磚上,趙星會大跨步地走過來,彎腰撿起筆,放在我的書桌上,然後說:「你筆又掉了。」
我會握住那隻筆,像握住他的手一樣,會漫不經心地說:「你又幫我撿起來了。」
他汗涔涔地坐在我的身側,霸佔了我同桌的座位,他說:「崔明朗,晚上去我家吃飯。」
我裝作沒聽到,等他又說了一遍,然後默數「三、二、一」,他伸手攬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