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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凱打人是既定事實,有傷情鑑定。
「我老師問,陳阿姨是不是下了百分百的決心離婚。協議離婚,可以明面上是協議,而後面,我們有其他辦法。」
曹林所說的辦法,是對秦凱本人進行起訴。家暴的判例,結果一般都是輕判。但如果是以故意傷害罪起訴,情況就會不同。而曹林的老師除了會接手一些離婚訴訟之外,最擅長的領域卻是刑事案件。一旦秦凱的案子轉為刑事起訴,那麼秦凱很有可能被定罪,也之所以如此,曹林才會再三確認洛箏母女的意見。
「如果以故意傷害罪起訴,我們勝訴,他豈不是要判刑?」不管對秦凱未來的生活有影響,以後璐璐就成了勞改犯的女兒,洛箏就是再心狠,也不能這麼做。
曹林撓了撓眉毛,說:「不是真的要起訴,而是拿這個作為籌碼。」
他這樣一說,洛箏突然就明白了。
曹林幹這行,倒是不生疏,後面陪著陳敏慧去見了秦凱幾面,中間有過拉鋸,不過最終秦凱終於鬆口,決定離婚。璐璐由陳敏慧撫養,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陳敏慧主動放棄,只和秦凱協定了璐璐每個月的撫養費。經過曹林從中斡旋,兩人最終協商一致,在八月前去民政局領了離婚證,法院那邊也撤了訴。
只要是陳敏慧想做的事,洛箏都會努力去辦成,尤其在家暴面前,洛箏便也不再顧及家庭完整不完整,她對家暴是0容忍的態度。所以,陳敏慧能成功離婚,洛箏在裡面出力不少,於陳敏慧來說是好的,但是秦家那邊,除了秦超和秦深父子,沒有一個不埋怨她甚至罵她,甚至秦超在這場拉鋸戰中也立場不明,並且勸過陳敏慧,問她能否念在璐璐年紀小的份上,晚幾年離婚。
洛箏在做這件事之前,就能夠想到秦家那些人在背後會怎麼說她,這期間也接到些長輩教訓她的電話,她一概不留情面有理有據地懟回去。
以前顧及陳敏慧在秦家難做,面對那些親戚,她至少會做做恭敬的樣子,但到現在這個地步,她早不在乎別人怎麼看,她只在乎自己媽媽的日子能夠好過一些。可是,人畢竟是社會性的動物,並不能活在真空之中,有些事情她可以不在乎,但總有一些人和事會成為牽絆,比如璐璐。
父母離婚,受影響最大的自然是沒成年的璐璐。一開始,爸媽鬧離婚,秦凱打了陳敏慧,璐璐是堅定地站陳敏慧的。可是小孩子的心性並不那麼堅定,隨著時間流逝,她已經把陳敏慧被打到住院的事淡忘,心裡念及的是自己家庭的分崩離析,她從此以後便再也沒有完整的家了。
而爸爸媽媽離婚,她小小的腦瓜裡來回琢磨,把罪魁禍首定為她的姐姐洛箏,尤其洛箏還為了爸媽離婚而請律師,要整爸爸。不知不覺的,洛箏在她的心裡便成了最大的惡人。她時而自責,時而又恨極了洛箏。
事情告一段落,洛箏在慶南市跑了一陣,重新給陳敏慧租房,得選個大一點的房子,至少小兩室,讓媽媽和妹妹各自都有私人空間,而且房子得是在璐璐上學方便的地段。租房之後是搬家,收拾妥當,母女兩人去秦深家接璐璐回去。
璐璐放了暑假,好長一段時間都是住在秦深家裡,由秦玉珍幫忙照看著。
洛箏和陳敏慧上門,開門的是秦深,見到她們兩人,秦深那句「舅媽」差點脫口而出,好在及時打住。目光在洛箏身上匆匆一瞥,往旁邊一退,讓兩人進屋。
秦玉珍從裡間出來,三個人坐到客廳,秦深端來消暑的飲料之後,也坐下。
來之前,在電話裡就表明過來意,秦玉珍也不繞彎子:「璐璐這陣子也難過的緊,實在不行,讓她在我們家待著也可以,趁著秦深還沒開學,能給她補補課。」
陳敏慧面上有一層憂愁:「總是要跟我回去的,而且老是麻煩你和秦超,也不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