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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就得不償失了。除非那恐獸意圖衝撞雞舍或兔舍,否則她就先按兵不動,再觀察一會兒。
跑的慢的兩隻小鹿已經被恐獸追到了,它的尾刺一甩,一隻小鹿的身體就被扎穿了,鮮紅血液飛濺,四蹄抽搐。幸好另一隻小鹿反應快一些,跑出了之字型,在性命攸關的時候猛然加速,越過障礙跟上了大部隊。
恐獸叼起了那隻小鹿,並不能一口吞下,而且獵物到口之後,它猶豫了。它的速度明顯慢了下來。
那隻小鹿是鹿群中最瘦弱的,但也比頭狼體型還要大,怪獸叼住它,嘴部負擔明顯加重。若是丟棄了這個獵物,怪獸又擔心被別的猛獸直接撿了便宜,白忙了一場。
它最終還是叼著這頭小鹿扭頭,沿著它開拓出的路下山去了。
看多了《動物世界》,魏星辰明白這是一種自然選擇。怪獸叼走了鹿群中最弱的那隻,這意味著能活的鹿不只身體素質好,跑得快耐力久,腦子也靈光。
按照這個怪獸的行為模式,每次出門只能抓走一兩隻獵物,鹿群不至於滅絕,怪獸也因為捕食不易無法繁衍更多的後代。它們之間維持著微妙的食物鏈平衡。
如果殺死了怪獸,鹿群膨脹,鹿群原本領地裡的植物不夠吃的時候,就會侵入到別的種群生活的地盤。別的種群或許爭不過這些強壯的鹿,要麼退守要麼遷徙,比如去丘陵和體型更小的兔子們搶吃的。
適合狼群捕獵的兔子如果因為食物而減少了數量,活下來的都是個頭小擅長打洞的,狼很可能也會因此餓死一大批,甚至改變習性,去吃雞抓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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