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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解釋,&ot;藁&ot;亦草也,因草呼藁。所謂&ot;藁行之間&ot;的書體,即指行草書。這種書體能與&ot;往法&ot;保持相當的距離,以新的面貌出現。王獻之不但在小時候臨習過張芝的作品,而且一直潛心研究張芝的一筆書,能&ot;明其深指&ot;。張芝的今草&ot;字之體勢,一筆而成,偶有不連,血脈不斷,及其連者,氣候通而隔行。&ot;&ot;窮偽略之理,極草縱之致&ot;,就是對一筆書的特徵而言的,主要指氣脈貫通。所謂&ot;偽略之理&ot;,&ot;偽&ot;就是不求符合六書的規範1。
&ot;略&ot;,就是省略合併點畫曲折。&ot;偽略&ot;、&ot;草縱&ot;實際上是張芝變章草為今草的主要之點和表現形式,因為一筆書書寫速度快,不可能符合六書規範,許多點畫也只好省並,甚至點畫的形態和位置也要改變。王羲之寫了大量的行草書,這種書體字字獨立。王獻之的行草書是吸收了張芝一筆書的草縱樣式,加以改造,這就是合&ot;窮偽略之理&ot;。&ot;極草縱之致&ot;於&ot;藁行之間&ot;的新型書體。這種書體既有別於其父王菱之,也規避了張芝一筆書的今草。&ot;法既不定,事貴變通&ot;是王獻之書法藝術重要的創作思想。變通指不拘恆常。《易。繫辭下》雲:&ot;變通者趣時者也。&ot;趣時即趨時。《南1 王玉池:《王羲之》,紫禁城出版社1991 年第1 版。
1 六書即文字聲音義理的總匯。
(一)漢許慎《說文解字&iddot;敘》:&ot;《周 禮》,八歲入小學,保氏教國子,先以六書,一曰指事,??二曰象形,??三 曰形聲,??四曰會意,??五曰轉注,??六曰假借??。&ot;《周禮&iddot;保氏》鄭 玄注&ot;六書&ot;則為&ot;象形、會意、轉注、處事、假借、諧聲&ot;六者。以後各家雖 互有異同,然不外宗班述許,宋鄭樵《通志&iddot;六書略》所言甚詳。
(二)王莽時 使大司空甄豐校六書之部。改定古文時有六書,即:古文、奇字,篆書、左書、 繆篆、鳥蟲書。(轉引自《書法辭典》)齊書&iddot;劉休傳》雲,&ot;羊欣重王子敬正、隸書,世共宗之。右軍之體微古,不復貴之。休好右軍法,因此大行。&ot;說明王羲之書法帶有較多成分的古意。東晉書法藝術發展很快,書法審美觀點不斷變化,以追求新妍為時尚。王獻之認為王羲之的書怯應該改變那種&ot;微古&ot;的面貌,隨宜變更,符合時宜,用現代畫家的話說便是&ot;筆墨當隨時代&ot;。
法則、規範是人們在實踐中的經驗總結,無視和盲目地違反破壞法則、規範不利藝術創作。王獻之非常重視法度。唐張彥遠《法書要錄》引張懷罐《二王等書錄》:獻之嘗與簡文帝(司馬昱)十紙,題最後雲:&ot;下官此書甚合作,願卿存之。&ot;王獻之十分自信地認為自己的書法作品符合法度(合作)是值得珍藏的。但是法度不是僵死的,一成不變的。它們是發展的,辯證的。要創新,有時必須突破某些法則和規範,墨守成規在藝術上不可能有所建樹。秦牧在《辯證規律在藝術創作上的運用》一文中說:&ot;墨守成規,不敢於創造也決然和客觀事物發展規律不相容的。&ot;在許多情況下只有&ot;反經&ot;才能&ot;合道&ot;。
藝術史告訴我們&ot;法&ot;總是不定的,所謂&ot;丹青無定法&ot;也是這個意思。&ot;法既不定&ot;並不意味著我們可以信手塗鴉,而是要創造,要變,透過變化使之通達。自由和法則是對立的,也是統一的。石濤說:&ot;凡事有經必有權,有法必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