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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不是他,而是顧明瀾一樣。
當然啦,也有可能是顧明瀾收集的證據之全,對離婚財產分割要求之嚴苛,遠遠超出了他的預估。
不過林琅覺得吧,按阮明傑那不斷重新整理底限的腦迴路,除非顧明瀾淨身出戶,再將一早轉到阮清辭名下的財產還回來,否則無論怎麼樣的財產分割要求,他都不會滿意的。
其實他滿不滿意的,也沒什麼大影響。若真走到起訴這一步,阮明傑的損失只會更大,最後還是按顧明瀾的要求離了。
在拿到離婚證的時侯,阮明傑陰沉著一張臉,看著顧明瀾,恨恨地道:「現在你滿意了?」
顧明瀾彈了彈手上的離婚證書,笑得肆意:「你不會以為,離婚就是我對你的報復了吧?」
阮明傑臉色大變,警惕地道:「你還想幹什麼?你再這樣鬧下去,只會毀掉公司,沒人會同意的!」
顧明瀾懶得理他,哼著小曲兒揚長而去。
第14章
正如顧明瀾所言,離婚只是正式與他切割開來,算什麼報復?
離了之後,真正的報復才開始呢。
阮明傑是過錯方,財產分割他只分得四成。即他名下的股份由25變為14,他名下有一棟別墅和幾套房子,還有一層近近三千平的寫字樓,以及之前追索回來的近億資產,歸他所有。
那些他以給父母的名義轉移出去的,顧明瀾沒管。
顧明瀾的股份由10,變成了21,另外就是這十來年,他們以個人名義,陸陸續續投資的一些專案,以及持有的其他公司股份,折算下來大概有四五億,歸她所有。
這麼一算下來,即使現在資產還沒縮水,阮明傑分到的財產,跟夢裡邊分到的居然差不多,是實際家庭財產的三分之一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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