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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給安逸敬過了酒,李同就笑著走開了,他跟旁邊座位上的人再次喝完酒,裝作不經意間撇了眼坐回座位的安逸一眼,才繼續走向下一個人。
李同這人沒什麼優點,能說的出去的,怕是隻有喝酒了。可能也是受到了愛酗酒的父親遺傳,他平時鮮少喝酒,但卻酒量出奇的好。
這點其他人都不知道,也是隻有對他知根知底些的祁文寇才瞭解這個,而將他叫來,刨除哥們道義之外,恐怕這個因素還是佔了很大比例。
李同也不知道自己是怎麼了,老是想不由自主地去看安逸,看他的臉,看他的表情,看他那雙有神的眼睛。
他想,他肯定是魔怔了。
其實他心底有個不曾告訴過他人的事,姑且他覺得可以說的上是秘密,因為這事他壓根沒跟其他任何人說過這事。
打小的時候懂事起,他就懵懂地對男人的身體感興趣,想要去觸碰,肌膚之親的那種,他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有這樣的想法,似乎是與生俱來就有的,或許是從小跟小夥伴做過類似的遊戲,他覺得這並不奇怪,倒沒多大在意。
哪怕慢慢長大點,他很想問問其他人是不是也有這樣的想法,或者想知道自己是怎麼回事,但他不敢說出來,看著其他人很是正常的樣子,他覺得自己這樣的想法絕對是驚世駭俗的,若是自己不顧一切說出來,會不會被人圈養起來慢慢研究?
從小到大,他喜歡看帥哥,喜歡看帥氣的男人。
他不覺得這有什麼不同,或許就是人對一切美好事物的本能反應。
也是跟父親的關係一向很差,跟他很少交流,他並沒有覺得自己跟其他男生有什麼不一樣。而對老媽,他們是會說很多話,可這麼令人難以啟齒的話說出來,他還是臊得慌,打死他也不願向他人吐露半句。
從小學開始到現在,他跟女生的關係都挺不錯,哪怕原本孤僻的性格,也是能和很多女生談的來。至於男生,要麼是打架,要麼打籃球,耍水,溜冰,這些凡是涉及危險的東西,老媽都嚴令禁止他參與,若是他偷偷參與了,回來迎接他的絕對是老媽哭天喊地的抹淚叫娘。
他是膽小些,但他對著父親的暴打可以倔強著不肯認輸,哪怕三歲時候摔脫臼了胳膊,由最開始的疼的叫了幾聲,在父親的暴脾氣之下,他也不再叫嚷,他可以不怕很多東西,可是他最怕的,還是老媽的眼淚。
他只是覺得,從小到大,都是老媽在操持著這個家,若是他還不懂事,就真的不孝了。
於是,別人把他打了他不敢還手,除了怕自己受傷老媽傷心還要花錢,他更擔心的是要賠付對方的醫藥費,所以這些委屈他也就受著了。後來老媽時常將父親的種種不好告訴他們姐弟倆時,除了對老媽的遭遇深深難過外,更多的,就是對父親的恨。
似乎只要老媽開心,他受什麼委屈也無所謂了。
可惜哪怕再跟女孩子關係好,他也沒收到情書之類的,他一直覺得,除了他長得醜,家庭不好,恐怕再沒什麼原因了。
還有就是,他很排斥女的跟他有身體接觸,哪怕是很親的長輩。尤其對於跟女孩子拉手,他始終覺得怪怪的,反正不喜歡。
他將自己的這些怪異心理,歸結為他已經有了喜歡的人。初中之前喜歡的是跟他同窗四載的雲顏,初中之後喜歡的就是在初一讓他驚艷了時光的田思語,他認為,自己排斥跟其他女的握手,是為自己喜歡的人守身如玉。
若是這個時候有人跟他說,他是個同性戀,他喜歡的是男的,他絕對會一拳打過去,放你孃的狗臭屁,老子有喜歡的人,她叫田思語,而且是個大美女。
一個字,不相信!
直到後來,李同再細細回想起那些詭異的心理和行為,才覺得,自己是天生就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