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半個月寫一個劇本?鬧呢?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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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山下的花環》這種篇幅的小說,想要改編成電影,最快也得兩三個月,甚至是半年都有。
因為劇本的內容要比小說更具體化,還要考慮鏡頭感。
往往小說裡的一句對白,在劇本中就要體現出多種不同角度的描述。
小說是多半靠寫,剩下的靠讀者去腦補。
而劇本則是要把想象和鏡頭的畫面具體化。
半個月,改寫一部長篇故事,他都不敢想象,對方改出來的本子會有多湊合。
謝導忍不住問道:
“你真能半個月完成?”
蔣明春點頭:
“半個月雖然趕了些,不過我想我應該可以吧。”
鄭少平默默看向謝導,見沒有什麼明顯的情緒變化。
頓時明白了其中的意思。
八成這個改編劇本的工作最後還是要落到自己頭上,至於春明作家半個月改出來的劇本,他根本就沒想對方能透過。
“行!你要是半個月真能寫出一個合適的劇本,我向廠長提議給你一千五!”
一天一百塊!這錢才賺的痛快。
“那就這麼說定了!”
晚上蔣明春在張老家裡蹭了一頓飯,席間蔣明春很少說話,都是聽幾位前輩侃侃而談。
往往這些人嘴裡,偶爾出現的一兩個後輩的名字,都是後世耳熟能詳的大佬。
一頓飯吃完,大家都各自散去。
第二天,是蔣明春和趙家生約定交易的日子,也是週日。
一大早蔣明春就帶著梁玉萍去了銀行。等到一捆一捆的大團結出現在眼前,饒是已經接受了自家男人是‘萬元戶’的梁玉萍,也被這麼多錢給嚇到了。
“這麼多啊?明春要不咱們別買房了!”
蔣明春笑著看向她:
“怎麼?看著這麼多錢要給別人,你心疼了?”
梁玉萍抬頭仰望著自家男人的臉:
“這可是你攢了兩年多的稿費呀。一下子就空了,你不心疼啊?”
蔣明春摸摸她的頭髮:
“錢沒了可以再掙,現在最要緊的是,咱們要有個屬於自己的家。放心吧,有我在不會讓你餓著的。”
梁玉萍用腦袋蹭了蹭他的胳膊,一想到自己也要有新家了,不由的彎起了嘴角:
“我也可以賺錢的。”
說著從兜裡掏出薄薄一疊錢,得意的昂著頭:
“看,這是我的稿費!怎麼樣厲害吧?”
“呦~我這是找了個小財主啊!給我數數唄,我還沒見過這麼多錢呢。”
蔣明春一臉財迷的,作勢就要搶錢。
梁玉萍立刻把錢揣進自己兜裡,伸手拍開他的爪子嬌笑著:
“這是我的錢!”
蔣明春目光溫柔,但語氣有些蠻不講理:
“可你是我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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