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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頓年前的飯就從六點多吃到九點多,大家拍拍肚子覺得吃也吃飽,喝也喝爽了,陸陸續續都準備走了。
這時,小王突然站起來,拎著幾個袋子和大家說,她有要送給我們的東西,就當是新年禮物了。
小王是我鄰位的一個姑娘,年紀輕輕,剛來部門一年,大學成績優秀,是個選調生。
她經常扎著兩個麻花辮,出勤時綁成馬尾,性格熱情開朗,工作認真勤勉。
因為人長得漂亮,各方麵條件都不錯,其他部門有同事看上她了,時不時就來約她。
而她幾乎全都拒絕了。
我問她為什麼,她只說,在等她喜歡的人約她呀。
小姑娘的心思全寫在臉上了,叫人想刻意忽略有時都忽略不掉。我明裡暗裡拒絕她的好意,她反倒更來勁了。
前陣子忙,她遞給我麵包,我實在是餓,餓得沒法專心工作,就隨手接了過來。隔天就從家裡帶了個新的當作還禮,看得出她當時很開心,我沒好意思多說什麼。
而今天她準備了這麼多份禮物要送給部門裡的同事,一個剛畢業不久的小姑娘,應該不會掏錢準備什麼貴重的禮物。
小王兜著圈,一個個送過去時,都送得爽快,唯獨送到我這兒時,頭稍一低,嘴角勾起,臉頰隱隱點上紅暈。
這禮物收是肯定收了,蠻小一個,裝在四方方的盒子裡。
那晚我回到家,隨手放在茶几上,直到第二天才想起來還沒拆。
趁著空檔,我拆開那盒子,裡面是一個做工精美的木製不倒翁,很適合擺在家中。我看了它幾眼,覺得可愛,就準備把它放在原先擺相框的置物架上。
自我把那些相框和七七八八的擺件拿下來後,那置物架就只剩我平日裡插著的乾花。
我不喜歡鮮花,鮮花容易枯萎凋謝,插在花瓶里根本養不了多久。
宋西川是個沒有浪漫細胞的人,他做過的最浪漫的一件事估計就是送了我一捧紅玫瑰。
我當時開心了幾天,但隨著花不受控制地枯萎,我突然覺得,啊,好像也就那樣。
應該摘幾片滿意的花瓣做成標本書籤才是。
而相框裡的多數是我和宋西川的合照,有的是他的單人照。
因為他不喜歡照相,所以每次都是我拽著他一起拍的,或者是我偶時抓拍的。
我喜歡把那些特別的、承載許多回憶的照片洗下來,看著時間在相片紙上留下痕跡和味道,每每拿出來看時,就會知道它們陪了我多久。
但這種擺在面前的回憶,與電子相簿不同,它們是真叫人難以割捨和丟棄。
我的房東是一位和藹可親的女士,有一兒一女,家庭美滿,當年準備搬去和兒子一起住,就想把房子往外租,正巧,這一租就租到我和宋西川手裡。
房東收取的月租並不是很貴,屬於正常的範疇,看我們是學生,甚至給我們打了點小折扣。後來宋西川搬走了,我一個人接著續租,前前後後算起來也有好些年了,所以我和房東算是老朋友。
她年前回來了一趟,電話聯絡我說要過來看看我,我給她開門,她一進來瞥了我好幾眼,就問我怎麼還單著,語氣裡頗有些恨鐵不成鋼的意味。
「小何啊,都快三十了吧?不找個女朋友嗎?」
我端坐著喝了口水,「姨,我今年27。」
「四捨五入也差不多了,」房東笑了笑,調出一張照片給我看,「你看,這是我女兒,你們年紀差不多大,她也在本市,姨認識你這麼久了,覺得你是個乖孩子,有沒有興趣交流一下?」
「不是,我,」我差點嗆了口水,「我不喜歡女孩兒,姨你還記得當初和我一起合租的男生嗎?他是我前男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