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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證券,對醫治工人失業,社會恐慌的病,確實是副良藥,但在兵農合一社會制度下,根本無此病了,所以說成了無病之藥。” 他說:“兵農合一就是三*義的耕者有其田,最和平,最徹底。”“兵農合一是走向大同社會的不二法門。”“其他各種主義主張學派政論政策,都是得失參半,對錯維均”,唯“兵農合一俱利無損地解決了社會問題,都是全對的。” 甚至認為兵農合一補救了*主義的不足,*“死而有知,一定可以得到個安慰。” 在這裡,閻錫山又把“兵農合一”說成是他的學說的最高發展,把“兵農合一”描繪成世界上一種最美好的社會制度。
儘管閻錫山把“兵農合一”吹得天花地亂墜,完美無瑕,但其繼續維護地主土地所有制的本質仍然從字裡行間暴露出來。閻錫山說,“兵農合一”要消除剝削,使人人幸福,個個平等”。但在實行份地後,土地所有權仍歸地主所有,而且按規定仍需向地主交納地租。閻錫山明確宣佈“兵農合一”並“不是實行土地村公有,地是誰的還是誰的,由國民兵出租種地,公家擔保租子必須照繳”。由此可見,“兵農合一”在字面上來說也比“土地村公有”口號倒退了。實行“兵農合一”後,農民的實際負擔進一步加重。農民所交田賦及村攤糧等約佔耕作小組產量30%;地租按糧銀正額向地主交納約佔5%;種子肥料等一切鋪墊開支,約佔10%;互助小組交常備兵每年小麥二石五斗及棉花五斤,約佔10%,這幾項總起來,佔60%以上,農民所餘不到40%。
閻錫山說實行“兵農合一”,“對內消除階級鬥爭於無形”。階級鬥爭是階級社會的必然現象,要消除階級鬥爭必須消除產生階級鬥爭的經濟基礎——中國封建土地剝削制度,即地主土地私有制。不廢除中國封建土地所有制,又如何消除階級鬥爭呢?因此,他就想著提出一套自己的土地政策出來,抵制*的土地政策。他說“至解決土地問題尤為清除不平、防止毒禍之釜底抽薪之徹底辦法。土地私有為赤化農村之導火線,為摧毀國家之爆炸彈。此皆中外人士所公認者。故欲防止赤化非解決土地私有問題不可”。但他的階級立場卻使他不能提出一套正確解決中國土地問題的政策。他只能用一種改良的口號,對地主實行某種限制的辦法來阻擋*革命運動的發展。
閻錫山又把“兵農合一”說成是一種新思想。其實,“兵農合一”思想只不過是中國周代的所謂“井田制”和唐代的“府兵制”的改版。中國周代處於奴隸社會,當時中國全部土地歸周王室所有。周天子把田地連同土地上的“民”分封給大貴族作“封地”,或賞賜給臣下作“采邑”。全國的土地和臣民在名義上都屬於周天子所有。這就是所謂“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被封的各諸侯在其封國內也同樣按分封制的原則對卿大夫分封。周天子和諸侯等貴族直接掌握的土地稱為“公田”、“大田”、“甫田”、“藉田”。當時田地的基本單位是“田”。“井田制”是中國周代奴隸制下的一種土地制度。“府兵制”則是中國隋唐時代實行的一種兵農合一的軍事制度。按唐朝規定,平民20歲服役,60歲免役。唐太宗時,全國設定軍府634個。平時,府兵在駐地從事農業生產,冬季進行軍事訓練。按規定,他們要輪流到京師宿衛(稱“番上”)與戍邊。擔任府兵的免除租調,但戍邊與出征作戰,除重兵器(甲、弩、矛等)和戰馬外,要自備一般武器(弓、矢等)、糧食、衣裝等。閻錫山十分推崇“井田制”和“府兵制”。他稱“井田制”為“歷史上之至寶”,“是古代土地公有的合理制度”。“是兵農合一,勞享合一,收負合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