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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一個人在動心的時候就會變得愚蠢,岑柏言覺得他自己簡直蠢透了。
屋裡窗簾拉得嚴絲合縫,一絲光都透不進來,宣兆按下開光,白熾燈猛然照亮小屋的一瞬間,岑柏言還是無可避免地察覺到了一陣隱痛。
畢竟他活到現在,也就動心過這麼一次。
突如其來的光亮是岑柏言最好的掩護,他偏頭閉了閉眼,又深吸了一口氣。
「你有什麼要帶走的,」宣兆背對著他站得筆直,「自己拿吧。」
「行。」岑柏言鞋也不脫,大步走進屋裡。
宣兆垂眸看著他在地上踩出的腳印,忽然感到一陣恍惚。
最初租下這間屋子,只是他用來迷惑岑柏言的一種手段,偶爾過來也只把這裡當個落腳點,和路邊的亭子、公園裡的長椅沒有任何區別,更不用說注意到進門換鞋這種細節了。岑柏言冒冒失失地搬進來後,在門邊安置了鞋架和地墊,他總是說外面的鞋子多髒啊,怎麼能穿進家裡呢?
他買了一對兒的拖鞋,他自己穿粉紅的,給了宣兆嫩綠的,那對拖鞋毛絨絨的,還掛著兔子耳朵,宣兆一開始很嫌棄,但禁不住岑柏言撒嬌耍賴輪番上陣,很快他也就習慣了穿著毛拖鞋在家裡啪嗒啪嗒到處走。
而現在,粉紅拖鞋被岑柏言踩了一腳,兔耳朵軟趴趴地耷拉著,宣兆覺得他身體裡某個地方也被踩碎了。
床鋪上被褥稍稍有些凌亂,薄被半掀著,彷彿昨晚還有人在這張床上入眠。
這個念頭在腦海里甫一出現,岑柏言立即自嘲地一笑。
——怎麼可能?他怎麼可能還會回來這裡?
——這間屋子也不過是他的工具罷了,利用完了,沒有價值了,他就不會再要。
岑柏言從床底下拖出他們放冬天棉被的置物筐,把裝在壓縮袋裡的棉被一股腦倒了出來。接著,他拿起床頭櫃上的夜燈和保溫杯,「砰」地扔進了塑膠筐裡。
宣兆站在門後的陰影裡,看著岑柏言把他們之間的一樁樁、一件件都扔進框裡,牆邊的琉璃花瓶、他們一起親手做的陶罐、刻著兩個人名字的泥塑娃娃、隨處可見的乾花擺件、掛在牆上的雙人照片
最後,是那個擺放在窗臺的水晶球。
水晶球是岑柏言去山區實踐帶回來的,據說是當地人的靈物,剔透的球體裡放了一種特殊的墨汁,能夠感應天氣變化——晴天是紅色,陰雨天則是藍色。
這種小東西早就有了,小商品店裡一抓一大把,岑柏言卻當成稀奇玩意兒,獻寶似的給宣兆展示,好像恨不能把全世界好吃的好玩的都給宣兆拿回家。
而此刻,宣兆看著岑柏言拿起那個圓球,沒有絲毫遲疑,就像是丟一個垃圾那樣,反手扔進了塑膠筐。
「咣」一聲響,水晶球磕在了儲物筐一角,球體裂開了一條縫隙,暗藍色的墨汁成片成片地滲出來,把筐子裡的東西浸透的面目全非。
最上面丟著的是一張照片,岑柏言攬著宣兆的脖子,笑得一臉燦爛,宣兆面露無奈,但眼睛裡的愉悅怎麼藏也藏不住,墨汁順著相框表面,一點一點地爬滿了整張照片,最後覆蓋住了岑柏言那張笑意盎然的英俊臉頰。
宣兆十指一蜷,似乎想要阻止什麼,然而最後還是無力地垂下了雙手。
投影儀被拆掉了,茶几四角包裹上的軟布也卸了,床邊潔白的羊毛地毯髒兮兮的,那些成套的碗筷都只剩下了孤苦伶仃的一副。
岑柏言神情冷漠,彎腰抱起那個裝滿了回憶的竹筐,徑直越過宣兆出了房門,接著下了樓。
宣兆靠著牆,始終一言不發,他垂頭看著那隻被踩髒的粉紅拖鞋,眼神一點一點地陷入灰敗。
一聲巨響從樓底傳來,宣兆眼睫隨之一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