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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咬了?明明是這娃娃先踢了我家的狗。」
「你胡說八道,我女兒從小就聽話,怎麼會去踢你家的狗?」
「呵呵,我家的狗也從沒主動咬過人。你看它這樣子,像是會咬人的樣子嗎?」
聽這話的內容,似乎事情不是很嚴重,但兩人的聲音卻滿是歇斯底里。
不僅如此,除了這兩位主唱之外,周圍還有無數的「伴奏」人員。
「怎麼養狗的?出門不知道拴繩子嗎?」
「打死了都應該,何況只是踢了一腳。」
「你不招惹狗,狗怎麼會咬人?」
「散養是狗的天性,要給你套個繩子,你樂意?」
「你家孩子就算真被狗咬了,你找狗主人去啊,踢狗算什麼英雄?」
慕遠臉有些黑。
他不討厭狗,甚至非常喜歡,比如警隊中的警犬,部隊裡的軍犬,應急救災隊伍中的救生犬,充當盲人眼睛的導盲犬,甚至於陪著孤獨老人生活的寵物犬,都是值得任何人尊重和用心對待的。
但對於養犬,慕遠有自己的看法,一個基本前提是不影響他人的生活。
不管你是為了排憂解悶、還是追求刺激,養了一條狗,就得對它的狗生負責。不僅吃喝拉撒要解決好,還得準備一條合適的繩子——這是對別人的尊重,也是對自己負責。
兔子急了都咬人,更遑論是狗。
說實話,在這一刻,慕遠內心的天平傾斜了。
當他看到萬教導平靜的面孔時,內心油然生起一股敬佩之情。
萬教導絕對是練過的。
第50章 誰能證明?
萬教導帶著隊伍終於衝到了最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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