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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就是精彩部分又被稽核了,唉,懂得都懂!這活兒沒法兒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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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沈孟卿一個人在外地逍遙快活的同時,公寓裡也繼續著屬於它的雞飛狗跳的日常生活。
由於沒有主角的干涉,這段劇情跟原著中沒有什麼太大的區別,由於張偉被那個黃老闆開除之後,張偉為了證明自己的實力,就準備作為關谷的辯護律師來幫關谷打官司,由於光谷覺得自己夠慘了,不能再因為張偉把自己搭進去,至少20年起步了,於是只好夥同自己的女朋友唐悠悠選擇破錢免災,請了幾個專業的演員陪關谷演了一場戲,讓關谷以為他最終憑藉自己的能力成功幫到了關谷,打贏了這場官司,這段跟原劇中唯一的區別就是張偉由於有女朋友了,沒有跟那個有男生假扮的,看起來非常哇塞的美女發一宿的簡訊,這是唯一的區別了。
然後除此之外後面發生的劇情和原著中也有一些細微的不同,原著中後來是杜俊不知道從哪兒找了一個專業的律師幫助關谷打贏了這場官司,在這裡幫助關谷打贏官司的律師從劇中的沒有露過面的不知名律師變成了黃月光酒吧的專屬律師塞莉。
反正不管怎麼說,這一場在整機中並沒有掀起什麼太大波瀾的打官司的劇情就徹底告一段落了。
至於張偉嘛,就算張偉是再打不死的小強連續4個案子都這麼虎頭蛇尾的辦砸了,心裡也是有些道心破碎,然後就自己回公寓的房間裡閉門修煉去了,然後還跟眾人誇下海口,說自己如果不能把所有的法律條文都給背熟的話就永遠不出門,眾人本想勸一下張偉,安慰他一下,可是看到他這一臉決然的樣子,最終還是什麼安慰的話也沒說出口,只能無奈的拍了拍他的肩膀,表示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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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的呂子喬正在黃月光酒吧裡用他剛從關谷那裡坑來的錢買的一套全新的高爾夫球的裝備在教他剛撩的妹子打高爾夫球。
這時候有人好奇,為啥呂子喬能待在酒吧裡了?前文不是說了嗎?不管什麼情況下都不允許呂子喬進酒吧嗎?
話是這麼說,可是誰怪人家有個好小姨媽呢?
呂子喬都憋了這麼久沒有好好在酒吧裡狩過獵了,以他的性格哪兒受得了啊?可是再受不了那也不讓他進,他有啥辦法?那他沒辦法,他就只能去求助他的小姨媽了,在呂子喬的軟磨硬泡之下,唐悠悠不得不轉身去對“討好”沈孟卿兄弟兩人,在唐悠悠不知道多少個偷偷摸摸的“討好”之下,沈孟卿最終還是同意了呂子喬可以來酒吧裡快活,不過也是有限制條件,比如說每2只能去的次數,每次在酒吧裡待的時間不能超過兩個小時,如果呂子喬能做到,自己就同意讓他進酒吧,如果做不到就哪兒那塊兒待著去啊。
對於這個聽起來甚至可以說有些苛刻的要求,呂子喬還是屁顛兒屁顛兒的同意了,畢竟總比只能看著別人在裡面泡妞,而自己進不去強吧。
“你打高爾夫的樣子好有型哦!”呂子喬的這個新獵物,看著呂子喬打高爾夫球的樣子,一臉花痴的說道。
高爾夫這項運動對我而言,猶如每日必做的俯臥撐一樣,已然成為我日常生活裡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當呂子喬聽到眼前這位新獵物對他這番言論的誇讚時,內心不禁暗自竊喜,但他那副面容卻依舊保持著一種高深莫測、超凡脫俗且極具逼格的神態。只見他輕描淡寫地說著話,手中的高爾夫球杆順勢一揮,那顆白色的小球便如離弦之箭般“嗖”地朝前飛射而出。緊接著,只聽得“砰”的一聲巨響傳來,也不知這聲脆響究竟來自何處,反正是有一塊玻璃應聲而碎。
“哎呀!這下可完蛋啦!估計今晚我小姨媽又要跟著遭罪咯......”原本只是想在新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