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獨白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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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不記得自己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喜歡李嘉卉的了,只知道從她呱呱墜地那一刻起,我就認識她了。 我們兩家是鄰居,父母又是好友,在同一家工廠上班。因為那時廠裡工作忙,雙方父母經常要加班,日夜顛倒連軸轉,所以我們幼年時總去對方家中蹭飯。今日我在她家吃一頓餃子,明日她在我家吃一頓麵條,我們就這樣似平常兄妹般長大。 不知從何時起,這份手足親情變成了好奇,試探,仰慕,傾心。 倒也如了父母的意,“嘉卉灌叢,蔚若鄧林”,我叫鄧林,她便起了嘉卉做名,從出生起,我們的父母就是半開玩笑般定下了這門娃娃親的。 後來相伴的人生中,我常在開玩笑時對李嘉卉說,我是看著你長大的。李嘉卉聽了也不反駁,只是一雙亮晶晶的眼睛靜靜地看著我,問道,所以你對我是一見鍾情嗎? 當然了。 我總這樣回答,可我心裡明白,我對她,從來都不是一見鍾情。一見鍾情太淺薄了,總是逃不過時間,我對她,是靜水流深,日久生情。這份感情在陪伴中變得長久而濃烈,卻又快得仿若白駒過隙,平淡如似水年華。 我和她,似乎就沒有過轟轟烈烈的瞬間。現在想來,人生中唯二兩次吵架,也都是甜蜜。 一次是高考前填志願,我為了留在她身邊放棄了自己喜歡的大學和喜歡的專業,那是她第一次同我紅臉,梗著脖子好幾日都沒有理我,直到我依從最初的心願去了自己嚮往的大學,她才重新肯同我說話;一次是她突發闌尾炎住院,竟然為了不影響我的畢業考試瞞著我,那次是我佔理,學業哪有身體重要?可畢竟是她病了,最後還是我先服的軟,給她剝了一下午的枇杷,連手指甲縫裡都變了顏色。除此之外,皆是坦途。 結婚當日,我從岳父手中接過她的手,同手同腳走到了禮堂的盡頭,雖丟人,卻覺得人生到此已是圓滿。 後來我們一起行過草原,爬過山丘,涉過溪流,走過沙漠,最後立於天涯海角之邊,我說,嘉卉,我們一路走來真是太平淡了,都沒浪漫過一回。 怎麼沒有,你看著無邊無際的海水說道,那年你翻牆為我種下枇杷樹,這世間還有比這更浪漫的事嗎? 吃貨。 當時的我脫口而出,心思卻回到了很多年前。你愛吃枇杷,可這的枇杷總是酸澀居多。那日老家的叔叔來看我,那是我第一次吃到那麼甜的枇杷,我嘴裡咬著蜜般的汁水,第一個想到的便是你。我想,我得把這枇杷種下,這樣嘉卉就能年年吃到這般鮮甜的枇杷了。 卻不想你縱身一躍,月墜花折,香消玉殞,樹仍亭亭,斯人已去。 我以前聽人說過,哪怕是生命中最深的愛戀,最後也抵不過時間,可我不信。年少時不知天高地厚,我只知道如果愛一個人,便是生生世世,地老天荒,自然是什麼都沒法將相愛的兩個人分開的,哪怕時間。 所以那時我很篤定,我和李嘉卉,我們會從青梅竹馬到白頭偕老。 直到那日,我站在熟悉的天地間,滿目猩紅,聽醫生和我說已經沒有搶救的必要時,我才知道,人生總是紛亂,世上有太多事可以讓愛戀戛然而止,有時不過是螢幕上的幾個字,亦或陌生人的短短一句話,便是摯愛分離,天人永隔,魂夢不復相見。 而消失的,除了我的愛人,還有我未出世的孩子,我的家庭在那一瞬間煙消雲散。飛濺的血跡染紅了我的視線,一滴血落到我人生的幕布上,然後暈染開來,就像我的痛苦,每天都擴張一點,鋪陳在我行走過的軌跡之上。 我們再也走不到原來的那個目的地了,我的人生在一個新的座標系下展開,而那個座標的原點,便是那一滴已經變成絳紅色的血。 從那天起,我恨所有的一切——拍下那個影片的人,躲在鍵盤後面的人,站在樓下叫囂的人,沒能及時趕到的人,和我說這是意外的人,勸我放下的人,幸福的人,快樂的人,沒有被命運蟄傷的人……我恨這世間的一切,包括我自己,只除了你,李嘉卉,關於你的記憶,是我活下去的唯一動力。 只要我仍記得你,你便沒有被這世界忘記。 除了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