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們是去找孟哲的。
孟哲已經有三天的時間,沒在樂隊的群裡說話了,不管他們是討論演出還是編曲,孟哲都沒有什麼動靜,江乘月發了訊息,孟哲也沒回。
文創街上,孟哲家的店面開著,這個季節沒有小龍蝦,店面就做起了簡餐,賣著早點,正逢上班時間,生意不算好,江乘月看了十來分鐘,只有兩三個上班族進了店。
酷哥社恐,只好江乘月去問。
「叔叔你好,我們是孟哲在樂隊裡的朋友,能問問他最近去哪裡了嗎?」
「樂隊?」孟爸爸聽見這個詞就想發火,想爆發的瞬間,一眼看見了江乘月身後站著的孫沐陽,孫沐陽不甘示弱地回看了他一眼,於是他斂了點怒氣,「沒讓他出門,年紀老大不小了,不結婚生子就算了,成天就忙什麼樂隊,抱著他那琴。」
「不是叔叔說你們,誰沒個年輕的時候,玩樂隊能走多遠,有幾個樂隊能玩上十幾二十年,能靠這個吃飯。」孟爸爸沒好氣地說,「他說他厲害,可最厲害的時候不也就是在酒吧唱唱歌,能有什麼路?」
江乘月無法反駁。
夢鍍再好,在大部分人眼裡,也僅僅是小眾音樂。
玩音樂是時常入不敷出的,夢想與現實的碰撞,幾乎是他們這條路上的每個人都會遇見的事,歸於現實,歸於平庸,匯入茫茫人海,不見得是壞,甚至還更輕鬆。
但他不會甘心。
他和路許,都是不甘心、不知足的人。
江乘月和酷哥對視一眼,跟孟爸爸告別離開,繞到了孟家的樓後邊,剛想著怎麼聯絡孟哲,二樓的窗戶突然開了個小口,探出了一個腦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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