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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宗的議和之心還是那麼堅定,沒有改變的跡象,不過,事不過三,這是第二次,秦檜還想再給他一次考慮機會,議和畢竟是千夫所指的。
機不可失啊,高宗現在改變還來得及!
秦檜這次還是那句話:&ldo;我怕另有不妥,還是請陛下您再考慮三天,到時候我再上奏。&rdo;
&ldo;可以!&rdo;高宗這次也看透了,好你個秦檜,你在試探我的心誠不誠吧,好,我陪你玩到底!
試探了兩次,高宗這求和心依舊,看來他是認準了這條道了。如果不出什麼意外的話,下次高宗還得是那句話。
空口無憑,咱得立個字據,讓皇帝用御筆寫上,議和的事交給我一個人來辦,不讓群臣幹預。
有了皇帝親筆手書,再幹什麼事就方便了,就是皇帝想反悔,也沒法抵賴了,白紙黑字在這兒寫著呢,別想往我身上扣屎盆子。
我是受君之命,為君辦事。
人在其位,就得謀其政。
秦檜在家就把這字據寫好了,到時候往皇帝面前一送,他只要簽個字,這事就成了。
為了這議和,秦檜可是煞費苦心,他也知道,這是得罪天下人的事情,可到這節骨眼上,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
看開了,想好了,沒什麼大不了,後人怎麼評價是他們的事,反正我的一顆心是為了皇帝。
三天,不算長,一晃即到。
這第三次果然不出秦檜所料,高宗議和的決心是不可動搖的。
那就別再試了,抓緊把字據拿出來,讓高宗簽了吧。
好傢夥,高宗從頭到尾,大概掃了一遍這個字據,二話沒說,大筆一揮,就是個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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