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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不起眼,因為這丫頭很喜歡大紅色的裝扮,見風吹著,一團火似的,分外的引人注目。
沒了安家的地兒,小丫頭就想去找找自己的親爹孃,她琢磨著爹孃一定不在附近活動,只有到很遠的地方才能找到他們。這是秀秀選擇成為遊俠的理由——當然,也因為她長大了,實在沒什麼事可做。
鏢頭的喪事辦完後,秀秀換回紅妝,走出了晃盪了十六年的小山鎮,站在城門口,看著遠處昏黃空曠的天和地,咬了咬嘴唇,就邁開了踏入江湖的第一步。走了半個時辰覺得挺累,又跑回城,花五錢銀子買了頭毛驢。
古代的交通不太發達,城鎮和村莊大多座落在有河的地方,便於人們取水,所以,道路都是沿著河走。那會兒的人口也比較少,都集中在城鎮裡,廣闊的平原上就這一條長長的道,每隔百來裡地會有個村或鎮的,夜裡如果從很高的天上往下看,沿河的路象一條長線,串著零零落落的閃光的珠子——住人的地方總有燈火。
在城與城之間,只有傍河的泥路,基本上不會有人煙。沒人煙的地方,常有狼或老虎出沒,看見獨自行走的人就跑上去把他吃掉,很不安全。而真正的危險,則是一些做沒本錢生意的武人,也就是強盜。
攔路的強盜有兩類:樣子長得比較厲害的,就自個兒守著路邊的樹,見有行人來了就喊:“這樹是我種的,給錢!”你要敢回他:“你種樹就種樹唄,關我屁事?”他立馬就拿起刀砍掉你的頭;另一種是三五成群,這些傢伙見了獨自趕路的人就不問青紅皂白了,上來就殺掉。強盜們殺完人,就拿光屍體上的錢,跑去附近的城裡象尋常人一樣吃喝嫖賭,等錢花完了再回來做強盜,很遭人恨。送人送貨的鏢局,就是這麼個背景下的衍生之物。
說了這麼多,主要是想交代這樣一件事:秀秀這次上路很兇險,不是鬧著玩的,而不是說秀秀的勇氣可嘉。之前沒人跟她說過獨自走城外的路是很危險的事,就算有人說過她也不當回事,小姑娘還是初生牛犢。
路上,秀秀騎著毛驢,哼著歌兒,東張西望。四處靜悄悄,和城市裡很不一樣,於是很開心,覺得當遊俠是件快樂的事情。
幾個時辰過去了,天快黑了,路還是路,沒看見前方有什麼目的地,肚子餓了人也累了,秀秀想起忘了買點吃的東西帶身上,掉轉驢頭想回去,可是回頭望了望,家鄉小鎮早就在視野中消失了,猶豫了半天,只好暫時忘了餓繼續朝前走。再走一會兒,秀秀忽然發現:呀!城外沒有茅廁……
幸好還不想尿尿。秀秀拔起背上的鋼刀,揮舞著驅趕頭頂上亂飛的蚊子,一邊拍著毛驢的屁股催它快走。
走到一片小樹林邊,事兒總算是來了,樹林裡傳來男人的哼哼的聲音,聽起來相當的痛苦。秀秀勒住毛驢,咬著手指,構思著林中的情形:樹林裡一定躺著個人,是被壞人殺的,後來他沒死又醒過來,覺得被殺的地方很疼,所以叫喚。
秀秀從驢背上跳下來,拿著刀小心翼翼地朝小樹林走去,遠遠聽那人又哼了一聲,呼哧呼哧直喘粗氣。秀秀的心砰砰亂跳,尋思著裡面的人會不會全身都是血——那多可怕!躊躇了一下,沒敢再走進,就喊了聲:“裡面有人嗎?”
暗處傳來一陣噼裡啪啦的聲音,一個粗聲粗氣慌慌張張的回答:“沒人,別過來!”
秀秀說:“哦”
想了想又說:“那我走了。”
“等等!先別走。”粗聲又叫,“我問你,你……就你一個人嗎?”
“是呀。”秀秀左顧右盼,確定只有自己一個。
“你多大了?”
“十六。”
“帶錢了嗎?”
“帶了。”
“那好,你等我一下,我就出來。”男人邊說著又哼哼著,然後嘿嘿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