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蘭蘭離開了重慶,準備南下打工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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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梅寫信告訴蘭蘭哥哥已去甘孜學修車,將家裡所發生的一切都在信裡告訴了蘭蘭。
蘭蘭每一封信都是舅婆先看了再給她,因為信是寄到筒子樓門口的小信箱。每天早上舅婆都會去取報紙,只要有信也順便一起拿了回來。
舅婆看完信以後,說哥哥學修車比較髒,很費衣服,叫宋哲將家裡的舊衣服全收好打包讓蘭蘭給哥哥寄去修車穿。
蘭蘭給母親回信問為什麼讓哥哥學修車,還有沒有更好的職業。想起哥哥一向特別愛乾淨,修車彷彿應該不是哥哥最好的選擇。
說實話蘭蘭那會也挺納悶的,為什麼表姑明知哥哥已滿十八歲而不給哥哥安排一份工作呢?
卻非要讓自己在這耗上兩年,用自己的青春去陪伴一個老太太而來換取一份工作。蘭蘭覺得自己真的很卑微,在有錢人的眼裡農村的孩子就應該是這麼卑微。
這個世界上誰有錢都不如自己有,這是蘭蘭在重慶這段時間深深的感觸。蘭蘭覺得舅公和奶奶雖然是親兄妹,但是命運卻截然不同。
親戚之間幫助也是有限的,別看舅公家的這些兒女們都很有出息,但是他們也不會平白無故的去幫助哪個親戚。
父親當初之所以可以輕鬆的獲取一份好的工作,那是因為奶奶還活著,舅公那會也在世。
父親和小姑是幸運的,奶奶在世的時候只要動動嘴求舅公,舅公一句話就可以讓兒女們想辦法幫著安置一份輕鬆的工作。
而如今奶奶死了,舅公也不在世了,真是應了那句人走茶涼。舅婆畢竟是沒有血緣關係的人,她也不可能像舅公那樣對待這邊的親戚。
蘭蘭是個聰明的姑娘,她能看出這些人情冷暖。不久之後發生了一件事,更是讓蘭蘭改變了一些認知。
大表姑家有一個保姆叫小王,這個小王也是個農村女孩。小王聰明伶俐,幹活非常利索很是得大表姑的賞識。
小王二十二歲,正式到了談婚論嫁的年齡。而表姑任芳很想留住這個保姆,於是任芳經過一番思索最後想出了一個辦法就是幫小王找一個物件。
任芳最後想來想去,將目標放到了任建身上。任芳認為任建的工作是妹妹安排的,任建不敢不聽話。
如果任建娶了小王,小王就可以一直做她家保姆,而且任建也不敢不同意。於是接下來,任芳就將這個想法告訴了母親。
舅婆一聽也贊成女兒的想法。於是,就挑了一個星期天,大表姑來到了舅婆家剛好任建也在。
大表姑對任建說:“我給你介紹一個女朋友咋樣?”任建見大姑這麼說也不好推託,於是笑笑說:“行啊!”
大姑隨即對任建說:“你看我家那個保姆小王咋樣?”任建本以為大姑是開玩笑的,隨便應付一下就可以了,可沒想到大姑是認真的。
小王雖然做家務做的好,但是沒什麼文化。而且長得不好看,小王面板黑黑的,個子不是很高,眼睛小小的,鼻子有點蹋,剪著一個小男頭。整體看起來是真的不漂亮。
任建長著一米七幾的大高個,面板白皙,而且長著一雙大眼睛炯炯有神,高高的鼻樑,五官很俊。就是一個帥小夥,任建可是高中畢業。而且現在有一份正式的工作,蘭蘭覺得大表姑是在欺負任建。
兩個完全都不般配的兩個人,也不知道大表姑是咋想的,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去犧牲別人的幸福。
蘭蘭也看出了表哥任建不怎麼樂意,但是又不敢拒絕大表姑的好意。最後任建還是去見了那個小保姆,小王肯定是一百個願意。
最後任建心不甘情不願的和這個小保姆處起了物件,蘭蘭明白表哥是不願得罪大表姑。
蘭蘭猛然間覺得表哥太不值得了,為了一份工作整天委屈求全的,連自己的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