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天眼尋人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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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他們,最終還是沒有將這話說出來,連自己都是失望的,又如何才能勸說別人呢?
浮屍案看起來不難偵破,卻在案偵工作剛開始的時候就卡了殼。任煙生對偵查員說道:“犯罪分子都是肉體凡胎,不會拔一根毫毛就變出一隻孫猴子,為了穩妥,他們不會使用新花樣。任何一個犯罪計劃都不會非常精確,過於精確的計劃只要有一項條件不符合就會泡湯,百密一疏,必有破綻。大家打起精神,我們一隊人馬與犯罪嫌疑人pk,勝券在握。”
文佳放在桌上的手機忽然振動。
她掃了一眼來電號碼,“是物業經理打來的。”
結束通話後,她將方才的情況對任煙生做出了彙報,“任隊,物業經理剛才在給員工開會的時候聽說了一件事,是關於被害人梁鵬的。11月8號的上午8點多,有五個身形魁梧的年輕男子闖進單元門,直奔梁鵬家,到了以後猛砸梁鵬家的門。梁鵬把門開啟,這五個人就衝了進去,最後一個進入的人把門關上了。小區保潔那時正在梁鵬家的上一層擦地,目睹了這一幕。由於房門被關上,保潔員無法看清門裡的情形。大約十幾分鍾後,這五個彪悍男人從梁鵬家離開。保潔員朝房間裡瞄了一眼,屋子裡有很明顯的打砸痕跡,梁鵬沒有受傷。”
毛淺禾:“錢雅曾在詢問的過程中提及了家中物品被砸的這件事,但是她當時並不知道是誰動手的,梁鵬始終也沒有說,讓她不要繼續問下去了。”
任煙生開啟偵查員調取到的小區監控,找到11月8日上午8點的一部分影片,點開,迅速鎖定了物業經理所說的那五名壯碩男子。
影像清晰,五名男子的個人資訊被確認,李洋對這五個人進行了電話傳喚。
五名男子以替人收債為主業,稱吩咐他們做事的人為“老闆”。年齡最大的28歲,已經結婚,最小的19歲,都住在城中的老舊小區,都在離異家庭中長大。
劉偉:“梁鵬?誰?我不認識,老闆讓我幹啥,我就帶著手下的小弟幹啥。至於老闆叫啥名,我也不知道,就算知道也不能告訴你們,不然還咋在道上混?門是屋子的主人開的,開門後我們才進去,沒撬門,也沒有對他進行威逼。只是砸了點東西而已,不犯法吧?我們沒傷人,你們不是會調監控嗎?查唄,隨便查,我怕啥?”
顧思明:“我們既然收了老闆的錢,就得替老闆做事,和你們這些警察一樣,都是為人民服務的,在道上混,誰也別瞧不起誰。”
姜帆:“那小子欠了老闆的錢,幾十萬呢,遲遲不還,如果是我的話,早就揍幾頓了。”
何明和王坤的年齡較小,為了避免說得多、錯得多,索性選擇緘默。這是劉偉告訴他們的話,如果沒有能力與警方抗衡,那就保持沉默,偵查員在訊問的過程中,最難對付的就是那些裝痴賣傻和一言不發的人,除了拍桌子嚇唬,沒有任何辦法。
任煙生在十幾歲的時候也混過社會,對這五個年輕人的想法再清楚不過,也大致猜到了五人的分工。槍打出頭鳥,槍響之後,鳥群保準安靜,根本不需要再補一槍。
他走進一號審訊室,將劉偉打量一番後,說道:“28歲,成了家,因為沒有一技之長,靠收債來補貼家用,也勉強算是一個顧家的人。用不了多久就會有孩子了吧?”
劉偉不作理會。
任煙生:“父親犯下的錯,由孩子來買單,始終不大好。劉偉,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拘留,在你看來無所謂,十幾天而已,睡上十幾覺就熬過去了。我在這裡為你做一下科普。治安拘留不會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