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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就是我寫給王大仙的。
那豈不是現在的我也在七十多年前生活過?
換句話說,我也一直保持著生命凝固的狀態,而從七十多年前,一直生活到現在?
要不然,為什麼這些人都要跟我扯上關係?
我什麼都不記得,會不會是因為我的腦海中確實被抽掉了一部分的記憶?
我感覺腦袋很疼,我有一種要發瘋的感覺,我不知道接下來面對我的到底會是什麼,我甚至都開始懷疑,我,還是不是我,我,到底是不是叫林敢?
第三十章:玩命舉動
我的腦袋一片混亂,我感覺這種狀態再持續下去,我他媽的非進精神病醫院不可。
我明明清楚我一生當中所有的記憶,可在其他人看來,我卻真的好像忘記了很多東西一樣。
最離譜的是,我忘記的這些東西,竟然還都發生在七十多年前。
要是換作以前,我絕對不會相信這種謬論,可是現在,我竟然開始慢慢的動搖了,我也不知道這到底是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