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部分 (第3/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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卿驚恐了,瑟縮著往後退,他明顯的感覺,不是自己在強暴微安,而是微安在向他施暴!
“哼,幹什麼?!你這個臭流氓,敢強暴本小姐,今天就要你好看!”微安又是一腳踹出,把韓問卿踹倒在地,捂著小腹痛得眼淚都要掉下來了。
韓問卿一向遊手好閒,又沒什麼力氣,眼下面對一個小姑娘,連招架之力都沒有了,聽著越來越近的警笛聲,他心頭泛起一絲希望,但願警察能救他出虎口,還是隻母老虎!
惡整韓問卿12
眼看警察已到了視線之內,微安把身上的衣服扯破,撕成一條一條,只遮住要害,哭哭啼啼的扮柔弱:
“嗚嗚……來人啊,救命啊……啊!”
微安的哭聲果然引來了警察,把他二人團團圍住,套上了手銬,也是有人看不過去,撿了韓問卿的T恤給他系在腰間,遮住要害,然後帶兩人上了警車。
此時已是入秋時分,天氣雖然不冷,但對於沒穿衣服的韓問卿來說,還是有些涼了,他坐在車中,一邊打著噴嚏,一邊一把鼻子一把淚的哭訴,委屈之極。
而微安,可比他哭得更痛,換了誰,都不可能相信是一個小丫頭對一個大男人施暴,眾警察皆對韓問卿冷聲冷語,鄙視不已。
而一直躲在暗處的黎昕,則對助理說:
“去公司帳上取些錢,好好打點一下,給我往重裡判!”
到了警察局,韓問卿把事情的經過原原本本說了一遍,而微安所說的,則是另一個版本。
見警察不信他的話,而信微安的,韓問卿急了,提出要請黎昕等人當堂對證,並說自己已和黎昕的公司簽了合同,合同就在他現在住的房子裡,連房子都是黎昕的助理提供的。
警察沒辦法,雖然嘲笑他胡言亂語,以求開脫罪責,但本著對嫌疑人負責的態度,還是帶著他去取證。
咱們的人民警察做事認真那是沒的說,一方面去見了黎昕與其助理,兩人一齊否認根本不可能認識韓問卿這個社會小混混,警察一想也對,黎昕是什麼人物,韓問卿又是什麼人?怎麼可能認識呢?
於是又帶著韓問卿去了他所說的住所,可是他取出鑰匙,怎麼也打不開,那房子本是助理租的一個朋友的,請來房主,房主把房子開啟,韓問卿傻眼了:
“這,這不可能啊,我早上走的時候還不是這樣的!”
房主一臉疑惑,對警察說:
“我在這裡住了很多年了,從來沒有離開過,他怎麼可能會住這裡?肯定是弄錯了吧。”
警察看了看現場,沒有找到韓問卿的所說的合同,
強姦犯
警察看了看現場,沒有找到韓問卿的所說的合同,而且那把鎖也是舊的,並不是新換上的,可以排除韓問卿所說的他們調包的可能性。當然了,黎昕既然有意要整治他,就不可能留下任何痕跡。
無論韓問卿如何喊冤,警察們一致認定他要麼是得了痴心妄想症,要麼就是故意找理由開脫責任,再說了,誰沒事半夜跑到一個偏僻的小巷子拍戲啊?腦子進水了,也虧他編得出來。
警察調查了一下韓問卿的情況,得知他就是一個無業遊民,社會小混混,對他的喊冤更是置之不理了。
錢能通神,由於黎昕打點的到位,再加上韓問卿強暴少女被抓個正著,雖然經鑑定屬於強姦未遂,但由於韓問卿認罪態度惡劣,不肯坦白,所以不能享受未遂罪的從輕處理,被判刑五年。
韓問卿哭著喊冤:
“冤枉啊!我是被黎昕陷害的!”
獄警被他鬧得煩死了,對他嗤之以鼻:“黎昕是什麼人?他犯得著下那麼大功夫陷害你嗎?這樣的話你說出來誰信?又沒有證據!”
“我有,我有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