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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歡聞言,下意識跟著她的思路,脫口而出道:「要是這次比賽的反方也看了新國辯,豈不是可以抄他們的作業了?可是抄作業這種行為會不會不太好啊?」
「寶貝,國關他們是肯定會去看這幾場比賽的,才過去一年,打法啊事例啊根本不過時,傻子才不抄作業呢,」路佳嘆了口氣,又道,「再說了,即使論點一模一樣,辯論場上也不會有一模一樣的局面,總會有自主發揮的地方在。所以即使借鑑了一些觀點和打法,也沒什麼好不好的,更何況一個辯題本身就不存在無窮無盡的論。」
「啊這……」寧歡一時語塞,想了想道,「不過這樣有利也有弊吧,要是對面抄了作業的話,你們就照著這幾場比賽的反方來準備,不就是敵在明我們在暗了嗎?」
路佳被這話逗笑,回答:「謝謝,有被安慰到。」
她們的一番閒拌結束,才聽莊慧主動開口:
「我也看了那幾場比賽,這個題對正方而言確實不太有利。偶像『買單』這種行為本身是不能給定強制義務的,即便我們在『應該』的定義上削弱這種強制性,但單從利弊上去比較,也很難行得通,畢竟買單後『脫粉』帶來的損失是可觀的,但路人緣向好並不是一種可觀的資料,甚至可能只是一種幻想。」
這話出來後,賽前討論一下子滑入正軌,蘇迢迢調整了姿勢,開始在平板上做筆記。
謬荷隨後反問:「你這裡的利弊比較是站在偶像個人的立場上考慮的吧,那站在整個社會層面上呢,偶像的買單行為能夠有效地規勸粉絲,給社會風氣帶來向好的引導嗎?」
「這個需要例子來舉證,那幾場比賽的正方也確實舉了一些,比如偶像要求粉絲不要線上下大規模地聚集、不要接機之類的,還比較了某某某的粉絲群體和某某的粉絲群體,前者幾乎年年發理智追星倡導書,所以粉絲群體相對後者而言更加冷靜。」莊慧回答。
「嘖,飯圈之間,亦有不同。」路佳看過那兩場比賽,當然知道某某某說的到底是哪個某某某,這會兒吃瓜吃到自家,語氣也跟著微妙起來。
畢竟是沾上了娛樂圈的論題,討論很容易跑偏,也很容易夾雜私人情感。陸禮一路聽到這兒,這個會議的框架仍然沒搭起來,才忍不住出聲提醒:「如果我們今天的討論真的要復盤那幾場辯論賽的話,那就從頭開始盤,不要想到什麼說什麼,大一的小朋友理解起來會很困難。」
「好的好的。」路佳這才想起來會議裡還有新生在聽,第一時間答應下來,總算開始看自己昨天熬夜做的筆記。
「其實這道辯題的戰場主要就是兩塊,一個是「應該」的定義,另一個是偶像買單的個人利好和社會效益。當然華政那場的反方設計得更巧妙,還提出了一個粉絲自律組織加以對抗,雖然我個人覺得這個構思在論證的價效比上不是非常高,但確實打了正方一個措手不及。」
「從定義上看呢,三場比賽的正方都試圖定義「應該」是一種非強制的倡導,還分了幾種情況來討論。反方則認為「不應該」不等於「絕對不能做」,而在於偶像有選擇的自由,而不必要盡某種必然的義務。」
「所以其實從定義上我們就可以看出來,正方在很小心地避免對偶像進行道德綁架,避免成為聖母。因為一旦將買單行為和義務繫結上,偶像好像就平白無故地要承擔一些不利的後果,這是不符合大眾的道德認知的,反方也很能方便地在這一點上對我們進行攻擊。
「而反觀反方的定義呢,他其實對正方的一個點做了迴避:因為沒有辦法完全否掉正方所謂的社會利好這一層,所以提出了「不是絕對不能做」,隨後站在「選擇的自由」這樣的道德高地上,就很容易讓過於正義和理想化的正方陷入不利。
「但同時,他們的論證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