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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放到商場裡一天不知道要被別人算計去多少次呢。
這萬八兩銀子對林府來說,不過是九牛一毛,砸了也就砸了,但林不羨記起適才雲安說……當鋪好像是貪墨了她的傳家寶?這件事還是要追究的,私吞客人典當物是當鋪的大忌,傳出去,通廣當鋪的招牌就砸了。
看著雲安狼狽的模樣,林四小姐輕嘆一聲,掃了一眼跪在地上的夥計,眼中的警告之意不言而喻。
這種民間不涉及人命的官司,官府大多是不告不理的,只要夥計不再訴訟,這場官司就算結了。
這邊廂,雲安深深地覺得此案涉及的金額太過巨大,非自己所能承受,而且自己也沒有臉去讓自己的名義妻子去幫忙善後,思來想去雲安決定主動出擊。
「大人,小民有話要說!」
「哦?你講。」
「一個巴掌拍不響,我雖然是被告,但這件事事出有因,是因為小民今日去通廣當鋪贖回我的傳家寶劍的時候,發現寶物被當鋪的夥計給掉包了,小民一怒之下與夥計發生了爭執,後來他們仗著人多勢眾先用武器擊打了我的背部,小人是出於自衛才動手的,打鬥中無暇顧及以至於砸爛了一些東西。」
李知府拿過大案上的證物,正是雲安被掉包的那把劍,說道:「你說的可是這把劍?」
「是。」
林不羨看到長劍的那一刻,全都明白了。
美目流轉,透出淡淡錯愕。這把劍她是見過的,如雲安所說的確是被「掉包」了,只是……林不羨怎麼也沒想到,眼前這個女扮男裝入贅到自己家中的人,竟然就是那日在街上遇到的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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