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刷刷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品書網www.vodt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密集型的複雜過程,只有有足夠資金的人才能進入。緬甸的海洛因加工廠和哥倫比亞的可卡因加工廠一樣,也是由設立叢林深處的一些臨時裝置組成的。這是為了完成專門的定單而設定的。當外面風聲很緊的時候,可以很快銷燬掉。但只要這些裝置是在反政府武裝的轄區內,基本上就沒什麼大危險。
加工毒品需要大量的化學前體。這些化學材料包括氫氧化鈣,把鴉片炒成嗎啡需要這種原料,這是加工的第一步;液體以太和氯化氨,這些東西能把嗎啡變成較低階的“第3號海洛因”,或俗稱的“紅糖”;最後還有很難得到的乙酸酊,這是提煉出90%純度的第4號海洛因的關鍵配料。
在鴉片交易市場上,現在每拽(鴉片交易的專用術語)1500元左右,這是一般行情,最高的時候能夠達到每拽3000多元。表面上看,每畝罌粟能賺幾千塊,是比一般農田賺得多,但就毒品這個行業來說,其利潤還是最低的。
如果以加工廠來看,大約5拽左右的鴉片可以做一件貨(海洛因700克),這需要7500元左右,加上每件貨2000元的加工費、1500元的化學用品費,整個成本大約在萬元左右。毒販去拿貨,這樣的成本,一般在萬元左右。也就是說,加工廠每件貨能夠賺5000元,好一些時候能賺到8000元。
據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道內人士”描述:一般情況下,生意都是在緬甸這邊談好的。談生意時,除了賣方買方,還要有中間人,除非雙方生意做得非常非常熟悉了才會自己談。之所以要有中間人,理由很簡單,萬一出了問題,比如掉了貨,或者賴貨等等,中間人要負責把錢追回來交給受損失的一方。中間人由當地有身份的人擔當,當然也會給他數目可觀的“佣金”。
交易談判也很簡單,買家會提出自己的要求,如果是運到歐洲或美國的貨,買家就會要求高純度;而南下南亞或者北上俄國一帶的貨,則要勁大;加“勁”的方法很簡單:只要多摻一些化學品,“勁”就大。除了貨品的要求,什麼時間交貨也是重點。一般是這些談定了,毒販們才會開始去找貨定貨。
前些年基本上是買家談完生意,一次性先把錢付清;近年來由於 “行內”的競爭比較激烈了,就變成先付一部分定金,貨到買家手上8小時後再付餘款。如果在8小時內出了問題,責任在賣方,買方不會付款。付款方式一般是透過地下錢莊,轉到泰國或者緬甸,然後再到毒販們手上。地下錢莊一般不太會出什麼問題,最快一天時間錢就到賬了。這叫“道亦有道”。
如果買家要貨的量太大,手裡的資金一時又週轉不過來,也可能會找人“拼”貨,就是合作做一筆“生意”。有時也與買家“拼”貨,也就是說,這樣買家也會省錢。過去泰國專門做毒品運輸的公司很多,現在緬甸也出現了專門的毒品運輸公司,每件貨1萬元,送不到他負責賠。後來毒販的很多貨就交給了這些運輸公司做。運輸公司最划算,首先不用出本錢,再者即便是被警方抓到了也不用抵命;但如果想要做大,除了要有非常大的實力,還要有特別好的信譽。
在這條道上,能夠做大,關鍵因素有兩點:一是能夠找到有足夠實力的買家,另外就是上下家的信譽,如果下家有實力又能夠講信譽,很快就能發起來。但是,無論賣的,還是買的,現在賴貨的特別多,大約佔到了70%都收不到錢,這就是黑吃黑,這就是風險。
如果有人賴了貨,並不是就算完了,同樣有麻煩,被賴了貨的一般都會找人來砍賴貨的,糾紛非常多。曾經有一個毒販,做得很大,移民去了紐西蘭。據說;有一次有日本人要貨,他按日本人指定的地點送到一個海灘,但可能後來起浪漲潮,將他的貨沖走了。日本方面因為沒有收到貨,要他退款,他堅持送到了,不退,結果日本人僱了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