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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傷痕。老王猶豫了半天,才支支吾吾地說出了自己的行蹤。
原來,案發當天老王並沒有在家。早在兩天前,他就偷偷去軋棉花了。因為當時糧棉油實行統購統銷,個人私自買賣棉花是會被認定為投機倒把罪的,所以他只能趁著半夜,揹著棉花從荊棘、草叢中溜出村子,這才導致手和衣服都被劃傷了。
經過核實,老王雖然犯了投機倒把罪,但他確實與李家三口滅門案沒有關係。既然不是老王,那又會是誰如此殘忍,連 11 歲的孩子都不放過呢?
這時,有人提供了一條線索:老李最近在公社賣了一頭二百多斤的豬,大概換了百十塊錢。按理說,這些錢應該還在李家,如果找不到這筆錢,那就很有可能是有人謀財害命。
軍管會立刻對李家進行了搜查,結果真的沒有找到賣豬的錢。這時,已經被取消部門的舊公安局局長竟然懷疑到了李家長子李德林的頭上。
舊公安局長之所以懷疑李德林,是有原因的。李家三口被殺,李德林作為長子,痛哭流涕本是正常,但從感覺上判斷,他的哭似乎有些做作,像是在演戲。而且,李德林的手上有被人抓破的痕跡,最讓人起疑的是,他一直在煽動親友去老王家拼命,毫無根據卻如此急切地針對老王,難道是想故意混淆視聽,轉移查案人員的視線?
按理說,李德林是李家長子,受害人又是他的親生父母和弟弟,一般情況下是不會懷疑到他頭上的。但是,這次大隊幹部和軍管會卻真的對他產生了懷疑,原因只有一個 —— 李德林嗜賭成性。
據大隊幹部說,李德林作為社員,曾代表大隊從信用社領回 600 塊的年終分配款,這本應上交給生產隊,可這筆錢卻一直不見蹤影。生產隊長曾多次向李德林討要,李德林一會兒說錢還沒撥下來,一會兒又說把錢藏在衣服裡了,衣服洗了,得等錢晾乾後才能上交。總之,直到案發,李德林都沒有把分配款上交。
不僅如此,軍管會還蒐集到線索,有人在案發當日下午看到李德林獨自一人外出,直到半夜才回家。當再次詢問李德林當日行蹤時,他前言不搭後語,說話支支吾吾的,明顯是在害怕什麼。
舊公安局長提出了一個假設:案發當天,李德林又出去賭博了,而且輸了個精光,於是他想回家向父母討要賣豬的錢。可能是父母不給,李德林一時獸性大發,就殺害了自己的父母和 11 歲的弟弟。
殺父弒母、殘害兄弟,這在從古至今都是大逆不道的忤逆之罪,怎麼可能有人做出如此喪心病狂的事情呢?當時,幾個大隊幹部和軍管會的大多數人都搖頭表示不信。
舊公安局長沒有實權,只能建議道:“大家生活條件都差不多,一般不會有多餘的衣服,你們就看看李德林幾天不換衣服吧。”
果然,人們發現李德林竟然半個月都穿著同一身衣服。難道他真的沒有別的衣服了?難道他真的是殺害自己父母兄弟的兇手?
按照舊公安局長的建議,軍管會對李德林的家進行了搜查,結果在一個破麻袋裡找到了一身沾有血跡的衣服和鞋襪。在當時沒有 dNA 鑑定技術的情況下,從常理推斷,這已經算是很有力的物證了。
軍管會正式提審李德林,他們把血衣往李德林面前一扔,厲聲問道:“你家裡怎麼會有這些東西?衣服上的血是從哪來的?老實交代!”
這一聲厲喝,再加上眼前的血衣,嚇得李德林渾身顫抖。
在軍管會的逼問下,李德林終於交代了事情的經過。案發當天,李德林確實又出去賭博了,而且這次輸得很慘,連那 600 塊分配款都輸了個精光。這錢可不是他個人的,輸光了可怎麼向生產隊交代呢?
當天半夜,李德林在回家的路上就想出了一個主意:先拿家裡賣豬的那 100